廉情预警评估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廉情预警评估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茂名市监察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廉情预警评估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时间2016年9月18日至2016年9月22日),并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报名登记截至日期为2016年9月22日下午17时。
一、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三)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采购项目:廉情预警评估系统建设项目
(二)采购预算:¥1,900,000.00元(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整)
(三)项目内容:廉情预警评估系统建设
(四)项目简介
序号 | 采购项目内容 | 数量 |
1 | 廉情预警评估系统建设项目 | 1套 |
三、论证专家名单及论证意见
(一)论证专家名单:董伟杰、林小燕、黎婵
(二)论证意见:“廉情预警评估系统建设项目”属廉情预警评估系统是广东省预防腐败信息系统的一部分,再加上系统数据有保密要求,为保证茂名市系统建设与上级建设思路、建设架构的一致和延续性,实现与省预防腐败信息系统无缝对接,有效保证系统运行维护和数据安全,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四、拟定供应商名称:
承揽单位:广州中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五、报名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工商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和登记信息
1.登记时间: 2016年9月18日至2016年9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茂名市监察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5*****288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报名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
传真: ****-*******
联系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金墩大厦19梯2801室
监管部门:茂名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电话:****-*******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意见。
茂名市监察局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2016年9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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