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集资竞202408068肇庆市端州区星湖大道侧联星二旧村第22卡商铺土地招租公告
区集资竞202408068肇庆市端州区星湖大道侧联星二旧村第22卡商铺土地招租公告
区集资竞(2024)*****肇庆市端州区星湖大道侧联星二旧村第22卡商铺土地招租公告
交易编号:
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受肇庆市端州区城东街道联星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出租方)委托, 定于2024年9月26日在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网上竞拍系统(网址:http://www.dz3z.com.cn或在浏览器直接搜索关键字“端州区集体三资综合管理平台”)举行2024年第0904期网上公开竞租。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标的物 编号 | 物业地址 | 物业面积 | 交易底价 | 租赁 期限 | 竞租保证金 | 合同履约金 | 资产类型 | 资产详细用途 |
区集资竞(2024)***** | 肇庆市端州区星湖大道侧联星二旧村第22卡商铺土地 | 面积约24.6㎡ | 每月1993元(含税) | 10年 | *****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叁仟玖佰壹拾陆元整) | 首月租金的三倍 | 商铺 | 现代服务业 |
注: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出租方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标的物其他基本情况:
(1)免租期:无;
(2)租金递增:每满三年递增10%;
(3)物业交付方式:现状;
(4)产业规划类别:现代服务业;
(5)旧物业合同到期时间:2024年4月19日提前解除合同;
(6)经营用途:经营项目必须是合法经营、工商、税务等证照齐全,符合国土、规划城建、环保、消防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名前,由竞租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清楚所经营行业是否获得经营许可,如没有获得经营许可,相关责任由竞租人承担;
(7)物业权属证明:社区出示无产权证明;
(8)竞租方式:进行网上竞价,价高者得;网上报价每次不低于100元,超过100元的,要以100元为倍数递增,多报不限;
(9)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漏水、化粪池清理、管道维修等)。
2、位于肇庆市端州区星湖大道侧联星二旧村第22卡商铺地块(详见地图手绘红线范围),在批文号为肇国城区(建)字[2001]12号的集体建设用地范围,批复土地用途为二、三产业用地。
3、上述第 22卡商铺土地,处于星湖大道规划 15 米绿化控制带范围内,不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特别提示:由于历史原因,上述免费提供使用的商铺建筑物暂未有办理产权登记或暂未得取得建设规划许可等手续,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办证风险,如因生产经营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乙方向相关行政部门咨询,具体以行政部门答复为准。
4、详见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样本,具体详情敬请咨询出租方。
标的物风险提示:
(一)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请各竞租意向人在报名前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包括但不限于向出租方详细了解标的物是否取得合法产权证、用地性质、使用年限、消防验收证明、约定事项(或合同条款)、现场勘察等,本中心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二)标的物的现状以现场实物为准,本中心仅按标的物的现状组织交易,不对出租方所提出的约定事项(或合同条款)进行解释和承诺,请各竞租意向人在报名前自行向出租方详细了解,自行判断并承担本标的物所有事项可能存在的风险,若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与本中心无关;
(三)场地上的建筑物因历史遗留问题,目前报建及规划方面可能存在瑕疵,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后果及办理相关证照风险,由承租方承担。
二、缴纳竞投保证金
(一)交易系统标的物公示期/报名时间/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日上午8点30分至 2024年9月25日下午5点00分止;
(二)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三)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肇庆城区支行、中国银行肇庆端州支行;
(四)银行户名:肇庆市端州区农业农村局;
(五)银行账号:自行在“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网上竞拍系统”生成子账号。
三、竞投时间
(一)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9月26日09点45分开始;
(二)限时竞价延时时间:180秒(3分钟),每次出价成功则刷新时间180秒(3分钟);
(三)竞价系统网址:http:// www.dz3z.com.cn 网站内点击“网上竞拍系统登录”按钮进入登录界面;
(四)区三资中心地址:端州区东湖中路尚东康城第2、3、4栋10号商铺(中国农业银行旁二楼)。
(五)发布公告媒介:1、出租方所在社区公开栏;2、标的物现场;3、“端农资产”微信公众号;4、端州区集体“三资”综合管理平台(网址www.dz3z.com.cn)。
四、竞租方式
(一)竞租方式为进行网上竞价,价高者得。
(二)竞价规则为“限时竞价”:
1、报名成功获取竞租资格后,将按公告约定的时间进入限时竞价,限时竞价在延时时间180秒(3分钟)内无新的报价,则网上交易系统确认以自由竞价时间中出价最高者成交;2、 在限时竞价中若有2人或2人以上参与竞价,竞租人每次出价成功则刷新时间180秒(3分钟),直至刷新的时间180秒(3分钟)内没竞租人竞价,出价最高者成交。
其他注意事项:
1、竞拍页面中,竞租人以竞买号命名,此竞买号在报价时生成,竞买人可根据竞买号关注自己的报价,同时可以看到所有竞投人报价记录。
2、“快速报价”按钮在当前最高价基础上增加“加价幅度的一倍”出价;
3、“提交报价”按钮以自己选择的出价“加价幅度的倍数”进行出价。(注:倍数是指,“加价幅度”中的倍数)
竞租保证金缴存注意事项:
各竞租意向人在网上报名须以本人实名按要求将竞租保证金单笔汇入到至竞价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号(以公司名义报名的须公账转入保证金),必须确保在截止报名前已到账。注:
1、交款人与竞租人必须为同一人;
2、必须用报名人本人的银行卡账号(公司报名则以公账)以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微信、支付宝等付款方式缴纳保证金,违反该约定的竞租人,其本人的报名资格及其本人的竞得结果无效;
3、若竞租人在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未通过银行转账向该保证金账号汇入足额保证金,或竞租保证金在报名截止前未到账的,均属报名无效;
4、保证金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时间为准。因银行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建议竞租申请人提前缴纳竞租保证金。
竞投保证金风险提示:
1、凡按要求和规定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并缴纳竞投保证金的单位或个人,即视为对本公告及标的物的所有事项均无异议。
2、若本次交易仅有唯一一名竞租人,因其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未在网上报价或拒绝报价而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视作违约处理,其所缴的竞租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如上述违约的单位或个人为2人及以上,各违约的单位或个人所缴的竞投保证金也作为违约金全额归出租方所有。
3、竞租人竞得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携带所需资料到区三资中心进行资格确认,并在取得交易鉴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逾期不签约,视为放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全额退给出租方;若出租方逾期不签订的,需双倍返还竞租保证金给竞得人。未成功竞得者,由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在网上交易竞拍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从系统原路径一次性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到竞租人银行账户。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五、报名流程
1、进入竞拍系统,未注册的先自行注册,并填写竞租人信息;
2、点击选择要报名的项目;
3、选择缴存保证金银行,生成保证金账号;
4、竞租人本人通过银行转账或网银转账的方式,按时向生成的保证金账号汇入足额的保证金;
5、在竞拍系统点击“查询”和“资格确认书”进行资格确认;
6、确认资格后,根据公告规定的时间进入限时竞价。
注:具体系统操作教程请参考《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竞拍系统操作手册》,可在“端农资产”微信公众号查阅或向工作人员取得纸质版。
六、报名资料
意向方参与网上竞租需在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网上竞拍系统(网址:http://www.dz3z.com.cn)自行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其中:自然人需准备并填写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转账银行账户信息、电话号码、设置密码等;公司、企业需准备并填写的信息包括:公司营业执照、法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转账银行账户信息、电话号码、设置密码、诚信承诺书等。
其他注意事项:
(1)、意向方竞租成功后提交资料为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核对。法人和其他组织所提交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请携带公章办理报名手续),如一份资料有多页的,需加盖骑缝章。
(2)、意向方报名、竞投、签约若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文件:意向方为自然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意向方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意向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意向方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须加盖公章。(3)、报名人需对自己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在交易过程中或交易结束后,发现报名人提交资料不实的,立即撤销其竞投资格,由报名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4)、竞租人资格要求:竞租方必须是在国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七、其他说明
1、竞租意向人竞得集体资产后,需开办企业进行经营的,可在合同期内在端州区成立全资控股或股权占比超过50%的企业并办理合同承租人的变更,该企业须与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交易合同的全部权力和义务。
2、竞租意向人敬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和缴存保证金。
3、本中心因受场地、设备限制,现场可供竞租人进行竞价操作的电脑设备数量非常少,远远不能满足所有竞租人的操作需求,本中心对可提供设施设备的数量、安全性、可靠性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敬请各竞租人自行解决好竞价操作所需的设施设备(包括电脑、网络等等),自主进行竞价操作。
4、竞租意向人有义务保证其正常参与竞拍的条件(电脑设备和网络环境等),竞租意向人参加竞拍时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和应急预案,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竞租意向人自行承担,与本中心无关。
5、为了确保网上竞投顺利进行,已经报名成功的竞租人或单位,请提前上线,避免因设备或网络等其他因素而影响竞投。
6、为使您能顺利参与竞价,建议只用电脑设备并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登录。
八、联系方式
(一)出租方联系人:刘连娣,林治,联系电话:135*****368 183*****434
(二)交易机构联系人: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8-*******
(三)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dz3z.com.cn或在浏览器直接搜索关键字“端州区集体三资综合管理平台”
肇庆市端州区城东街道联星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 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4日
竞租人须知
一、竞租意向人报名参加竞租前须详细阅读本次交易的《招租公告》、《竞租人须知》、《合同样本》中所有的事项、条款等内容。
二、本次交易是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以下简称“出租方”)的委托而进行,本中心组织的本次交易行为仅为代理行为。
三、《招租公告》中标的物的所有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由出租方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租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租前须自行对标的物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竞租物业的有关数据、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相关约定事项、合同条款等)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独立做出交易判断并承担风险。本中心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不对进场交易标的物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约定事项、合同违约及交易双方的其他纠纷等承担法律责任。
四、拟参加竞租报名的竞租意向人应按要求和规定进行报名,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五、竞租意向人向系统提交参加竞租的相关资料后,一经报名确认不可撤回,即视为对招租公告及标的物的所有事项均无异议。
六、标的物的现状以现场实物为准,本中心仅按标的物的现状组织交易,不对出租方所提出的约定事项(或合同条款)进行解释和承诺。若出租方约定或附加有建设工程(项目),则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报建、施工和验收,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由承建单位和出资人负责,本中心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七、所展示合同样本由出租方提供,并经所在街道经济合同审查小组审核同意,具体详情敬请咨询出租方。交易双方对交易合同样本条款均经过慎重考虑,对条款没异议,均为自愿签订。
八、竞租保证金
(一)竞租意向人应按照《招租公告》的要求和规定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并缴纳竞投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并缴纳竞投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未取得本项目竞租资格。
(二)竞租保证金交纳标准及要求按照《招租公告》中有关竞租保证金金额及交纳事项的要求。
(三)竞租保证金用于避免本次竞租因竞租人的行为使出租方遭受的损失。
(四)竞租保证金退还:竞租人中标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到区三资中心进行资格确认,并在取得交易鉴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逾期不签约,视同放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退给出租方;若出租方逾期不签订的,需双倍返还竞租保证金给竞得人。未成功竞得者,由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在网上交易竞拍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从系统原路径一次性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到竞买人银行账户。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五)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竞租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以补偿出租方因标的物闲置而造成的损失:
(1)竞租人相互串通竞租的;
(2)竞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竞租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3)违反公告约定和其他租赁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4)若本次交易仅有唯一一名竞租人,因其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未在网上报价或拒绝报价而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
(5)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等);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2、符合竞租资格的竞租人有两个或以上,因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未在网上报价或拒绝报价而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由上述各违约的单位或个人所缴的竞投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部归村组集体所有。以补偿出租方因竞租人的行为导致标的物闲置而造成的损失。
九、竞租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一)网上竞租时间:请已报名登记的竞租人按《招租公告》指定的时间准时在指定的系统参加竞租,本中心不作另行通知,提前、逾期恕不接受。
(二)竞租地点:因已实行网上竞拍,故地点不限,只需有电脑等设备并保持网络畅通即可。
十、竞得人在确认竞得结果后,如要放弃该标的物成交权,该标的物将重新组织竞租。
十一、竞租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竞租原则
1.竞租基本原则:竞租工作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2.竞租原则:符合资格的竞租人可多轮提出最高报价并且最高报价高于交易底价的竞租人为竞得人,如物业只有一位竞租人竞租,则该物业应以不低于交易底价成交。
(二)竞租的步骤及方法
具体详情请参考《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竞拍系统操作手册》,可向工作人员取得;
十二、竞租结果公示
(一)公示期限:竞租会结束后不少于3天
(二)公示方式:出租方所在社区公开栏;标的物现场;“端农资产”微信公众号;端州区集体“三资”综合管理平台(网址www.dz3z.com.cn)。
十三、签订合同
竞租人中标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带上所需资料到区三资中心进行资格确认,并在取得交易鉴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逾期不签约,视同放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退给出租方;若出租方逾期不签订的,需双倍返还竞租保证金给竞得人。未成功竞得者,由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在网上交易竞拍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从系统原路径一次性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到竞租人银行账户。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十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竞得人与出租方就本次交易事宜有争议的,由竞得人与出租方自行协商解决,与本中心无关。
(二)竞租人如果对竞租保证金归属有争议的,由竞租人自行与出租方协商解决,与本中心无关。
(三)竞租成功后,竞得人须按本文件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否则相关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合同样本
(本合同样本由出租方提供,并经所在街道经济合同审查小组审核同意,具体详情敬请咨询出租方)
合同编号:
租赁合同(商铺、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肇庆市端州区城东街道联星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竞投,投得甲方租赁物租赁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租赁物租赁相关的事项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概况
(一)乙方承租甲方坐落于端州区星湖大道侧联星二旧村第22卡商铺土地 ,出租面积:约24.6平方米平方米。土地上附有商铺建筑物,租赁期间,甲方将该地上商铺建筑物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
(二)位于肇庆市端州区星湖大道侧联星二旧村第22卡商铺地块(详见地图手绘红线范围),在批文号为肇国城区(建)字[2001]12号的集体建设用地范围,批复土地用途为二、三产业用地。
(三)上述第 22卡商铺土地,处于星湖大道规划 15 米绿化控制带范围内,不具备开发建设条件。
特别提示:由于历史原因,上述免费提供使用的商铺建筑物暂未有办理产权登记或暂未得取得建设规划许可等手续,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办证风险,如因生产经营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乙方向相关行政部门咨询,具体以行政部门答复为准。
乙方对甲方的租赁物上述情况和现状已充分了解,同意承租并自愿接受因承租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租用年限为 10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设免租期,即第一个月租金从 年 月 日起计收。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
(一)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 月 收取,乙方应于每 月 的 10 日前向甲方支付当 月 租金。乙方应按时足额将应缴款项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且甲方在确认收到乙方足额租金的十日内,由甲方提供有效的收款凭证。
附:银行账户信息
户 名: 肇庆市端州区城东街道联星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户行: 肇庆农商行城东支行
账 号: 800*****001******
(二)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的同时须向租赁物所属的物业管理公司交纳当期的物业管理费(具体费用以物业管理公司公示的收费标准为准),并按时交纳当期的水电费、垃圾处理费等其他费用。如拖欠以上费用,则视作乙方违约。
(三)租金标准
租金采用 多期有递增 方式计算,每满三 年为一期。
乙方应交纳租金如下:
第一期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租金单价:¥ /平方米,每月租金:¥ ,每年租金:¥ ,三年租金小计:¥ (大写:人民币 )。
第一期租金小计:¥(大写:人民币)。
第二期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租金单价:¥ /平方米(在第一期基础上递增 %),每月租金:¥ ,每年租金:¥ ,三年租金小计:¥ (大写:人民币 )。
第二期租金小计:¥(大写:人民币)。
第三期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租金单价:¥ /平方米(在第二期基础上递增 %),每月租金:¥ ,每年租金:¥ ,三年租金小计:¥ (大写:人民币 )。
第三期租金小计:¥(大写:人民币)。
第四期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租金单价:¥ /平方米(在第二期基础上递增 %),每月租金:¥ ,每年租金:¥ ,三年租金小计:¥ (大写:人民币 )。
第四期租金小计:¥(大写:人民币)。
总租金合计:¥(大写:人民币)。
第四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
(一)在本合同签订当 天内,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 (大写:人民币 )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甲方收取乙方租赁保证金后应向乙方提供收款收据。
(二)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从上述租赁保证金中抵扣其应向甲方交纳的租金或其他款项,也不得抵作乙方因违约而产生的违约金的全部或部分。如乙方在履行过程出现违约或拖欠租金的,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没收乙方支付的租赁押金并向乙方主张租金至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或实际退场之日止。
(三)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在租赁期间届满或双方同意本合同终止,乙方无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在10日内全额无息退回。
(四)乙方应该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后10天内将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转移或注销,否则保证金全额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 租赁物经营要求
(一)租赁物可用于经营 商业 用途,并按国家有关法律,省、市、区有关法规和甲方章程等有关规定使用。如乙方需要改变用途的,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向相关行政部门申报审批后方可变更。
(二)乙方自行领取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相关开业证照后(办理证照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方可进行经营活动。
(三)乙方因生产经营而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
(四)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依法开具发票、建立台账制度。
第六条 租赁物使用要求
(一)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租赁物所属的附着不动产及所有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出资建造的各类主体建筑装修、装饰、水电线路、招牌广告、临时建筑和设施等增添的附属物和扩建物)的专用权,负责附着不动产及所有设施设备的保管、维护、更换、保养、年审,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对租赁物所属的附着不动产及所有设施设备负有妥善使用、维护、维修及更换的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如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租赁期限内乙方如需对租赁物进行装修、加建(含拆旧建新)或增加设施设备的,必须先与甲方协商,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向相关行政部门申报审批后方可实施,且装修、加建(含拆旧建新)或增加设施设备不得损坏原租赁物的结构,且不能对租赁物结构造成质量和安全影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进行装修、加建(含拆旧建新)或增加设施设备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装修、加建(含拆旧建新)或增加设施设备产生任何质量和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四)租赁期限届满或租赁关系提前结束时,除双方另有约定,对于乙方投入的装修、加建(含拆旧建新)或增加设施设备,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一种方式享受权利:
1、附着于租赁物的全部装修、加建(含拆旧建新)或增加设施设备无偿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
(五)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和《肇庆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和对租赁物的消防管理工作(300平方米以下配备4公斤灭火器2个,以及应急出口指示照明和烟感系统;300平方米及以上的,按照安全生产部门和消防部门有关要求配置),并对租赁物的消防安全和经营安全负责;乙方不得在租赁物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品及危险品,不得制、售及存放假冒伪劣物品,且不得从事包括但不限于环境污染、气味污染、噪音污染等项目和其他非法经营,否则,视作乙方违约,一切意外及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切实做好防火、防漏电等一系列安全工作,安全使用水、电、煤气、防盗网等设施。如乙方在承租期间造成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受损,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并没收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提前收回租赁物的使用权,租赁物所属的附着不动产及所有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出资建造的各类主体建筑装修、装饰、水电线路、招牌广告、临时建筑和设施等增添的附属物和扩建物)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七)乙方只能在甲方规定的范围内制作租赁物门前上方的广告牌;广告牌设置不当造成甲方或他人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因此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 租赁物转租、转借
(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租赁物。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报所属社区党组织审核备案后,乙方才能够将租赁物转租、转借,但转租、转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向转租、转借方收取租金等。转租、转借的条件不能超越甲、乙双方的合同条款,且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转借而改变。
(二)如发生转租、转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未经书面批准的,转租、转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租赁期限,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规定的用途。
2、乙方应在转租、转借合同中列明,要求转租、转借方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转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若乙方或甲方提前终止(解除)本合同,乙方与转租、转借方的转租、转借合同应同时终止(解除),转租、转借方无条件迁离租赁物。
注:转租、转借合同在签订后的2日内提交甲方所属社区党组织和城东街道集体“三资”监管中心审核备案。
3、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因转租、转借行为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和安全事故等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和承担。
第八条 租赁物土地征收
本合同存续期间,如因集体建设发展需要,或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或国家需征收、征用乙方租用租赁物所占的土地,或者因集体建设发展和城市发展需要对租赁物所占的土地进行统一开发的,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搬迁,征地补偿款、所属的附着不动产及所有设施设备的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费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九条 租赁物返还时的状态
(一)租赁限期届满,或因双方协商一致或按合同约定提前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时,甲方无偿收回租赁物,租赁物的附着不动产及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出资建造的各类装修、装饰、临时建筑和设施等增添的附属物和扩建物、门窗、卷闸、夹层、厨房、卫生间等)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一律不得拆除或故意损坏。如有损坏的,甲方有权检查和监督乙方负责自行全额出资修复,或按实时市场价格赔偿。
(二)因租赁期满,或因双方协商一致或按合同约定提前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时,乙方需于 5 天内退场。乙方应于上述规定时间内自行清理好土地内可移动物品,逾期未清理的视乙方自行放弃,甲方有权代乙方处置,处置产生的所有费用在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甲方有权就不足的部分要求乙方足额赔偿。
(三)如乙方逾期交还该租赁物的,每逾期 1 日,乙方应按照合同终止时租金的1.3倍标准向甲方支付土地占用费,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如合同期满一个月后乙方仍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停止供水供电并联同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收回本租赁物。乙方逾期留在本租赁物范围内的所有物品视作弃置物,由甲方对弃置物自行处理,乙方不再主张留在本租赁物范围内的所有物品的权利。
第十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或逾期违约金。
2、监督乙方正确使用租赁物、并保证租赁物能够供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
3、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及责任。
4、在乙方有以下行为时:利用承租房进行违规及违章经营和非法活动时,损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时;拖欠租金的行为;拖欠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或其他费用等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行为;擅自转租、分租等行为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有权提出赔偿。
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安全使用租赁物,针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有权要求限期整改。
6、在乙方办理工商等手续时,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办理工商执照所需的房屋相关证明文件。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租赁物的使用用途,使用租赁物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涉,但乙方不得擅自改造用途。
2、确保消防安全,如果因乙方使用租赁物或经乙方装修租赁物出现并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按照约定期限交纳房屋租金及其他费用。
4、不擅自拆改租赁物构造,不在租赁物内从事违法活动。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转借租赁物给他人使用。
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皆视为违约。
(二)租赁期内,如属甲方违约或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甲方无息退回乙方缴交的租赁押金。
(三)如因乙方违约或解除本合同或提前退租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缴交的租赁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剩余未履行期间全部租金总额的30%违约金。
(四)乙方延迟支付、缴交包括但不限于租赁保证金、租金或其他应缴费用的,每逾期一天,须按欠付金额的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租用期限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解除合同,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并收回租赁物,同时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第三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损坏租赁物,在甲方提出的1个月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租赁用途;
3、利用租赁物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4、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
5、拖欠月租金30天或全年累计拖欠租金达60天及以上。
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借租赁物给他人使用的。
(六)甲方因向乙方催收租金或其他费用或因行使本合同项下其他任何权利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执行费、鉴定费、评估费、邮寄费等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七)租赁期间,乙方提前终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除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就尚未履行部分的期间所对应的优惠租期比例向甲方支付尚未履行期间所对应的优惠租期的租金,该部分租金标准按照首年租金标准支付。
第十二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物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本合同任何一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物的,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承租方应自行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这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及解除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书面协议,由社区党组织书面确认,并报送城东街道经济合同审查机构审查确认后,可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解除。书面协议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民主决策程序表决通过并公示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 争议及解决办法
(一)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街道相关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双方送达地址确认:
1、甲方确认其送达地址为: 肇庆市端州区星湖东路岩前社区居委会,受送达人为:刘连娣 ,联系方式为: 135*****368 。
2、乙方确认其送达地址为: ,受送达人为: ,联系方式为: 。
3、以上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告知书、通知书、工作联系单、协议文件、诉讼或仲裁文书,送达主体可以是合同各方、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及各行政机关。
4、送达主体按照上述送达地址进行送达,视为有效送达;采用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5、上述送达地址、受送达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变更一方应履行通知义务,因当事人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书面告知,导致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的,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漏水、化粪池清理、管道维修等)
第十六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并交清保证金后生效;甲方、乙方双方各执壹份,甲方所属社区党组织、城东街道集体“三资”监管中心、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各存档壹份。
第十七条 补充协议规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必须按相关规章制度执行,由甲方集体经济按相关程序组织民主表决通过后并报送城东街道经济合同审查机构审查确认公示方能生效。
甲方法定名称: 肇庆市端州区城东街道联星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 (盖章)
甲方法定地址: 肇庆市端州区星湖东路岩前社区居委会
甲方法定代表人: (签字,按指模)
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442*****660*******
甲方联系电话: 135*****368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法定名称: (盖章)
乙方法定地址:
乙方法定代表人: (签字,按指模)
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标签: 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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