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湿地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七星湿地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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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七星湿地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9-13 至 2024-09-23
撰写单位: 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王君君
(七星湿地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七星湿地治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七星湿地治理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0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采用腐殖质萃取液及相关配套技术对沈阳市沈北新区辽河七星湿地水体进行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恢复河段原生态天然菌群,提高原生态菌群活性和数量。提升水体溶解氧,降低氨氮、总磷等污染指标,逐渐恢复河道生态自净能力。

为确保达到上述要求,且不能对流域水质造成次生污染,不能影响本地原生态菌群,不准许在流域中投入化学药剂,不准许在流域中投入外来菌群;应采用腐殖质萃取液及相关配套技术激活增殖本地有益微生物的方法和物理方法。

(一)项目对象:沈阳市沈北新区辽河七星湿地。

(二)项目要求:辽河七星湿地水质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GB3838-2002)》III 类标准。如当月七星湿地出口断面考核不达标,则服务期限往后顺延一个月。突发环境事件和不可抗力除外。

(三)关于监测:乙方每周组织进行取样监测(见下表六项数据),并每月向委托方反馈监测数据,每季度向委托方提交一份水质分析报告。

表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GB3838-2002

序号

分 类/标准值/项 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

1

PH值

6~9

2

化学需氧量 CODCr(mg/L)

≤20

3

氨氮NH3-N(mg/L)

≤1.0

4

总磷TP(mg/L)

≤ 0.2(湖、库 0.05)

5

高锰酸盐指数

≤6

6

溶解氧

≥5

(四)项目服务周期为1年,腐殖质萃取液每年投加量不低于120吨,具体每月投加量根据季节和实际情形而定。

(五)监测点位:对七星湿地出口断面进行监测。

(六)监测要求:

1、设置3条生物拦截坝。

2、设置增氧设备,在腐殖质萃取液投放点安装微纳米曝气机。

3、设置4-6个腐殖质萃取液投放点,具体位置最后以采购人确认为准。治理期间会根据实时监测数据进行调整,实时根据七星湿地内水量和水质指标调整腐殖质萃取液投放量。每周组织七星湿地断面进行取样监测,并每月向委托方反馈监测数据,每季度向委托方提交一份水质分析报告。需两辆运输车,每周投放萃取液2-3次,巡查湿地每周3-4次,需要运营维护人员8名,其中包括两名司机。

4、七星湿地通过水质提升工程连续处理后,能有效降低流域内COD、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指标。第一年可以稳定达到地表水III类标准

5、乙方安排专人巡河,发现违法排污情况立即通知甲方。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之日起一年(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3日 13时00分至2024年09月2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电子文件,密封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北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贵州路66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飞翔路8-2号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建行沈阳滑翔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淼、王君君
电 话: 024-********

标签: 治理 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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