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湘东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湘东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湘东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湘东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项目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pxyc[2023]43号。
2.采购项目名称: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湘东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3.采购人: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预算金额:*****.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湘东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项目,服务期限:3年。预算金额:玖万元整(*****.00元),招标控制价:折扣率96%,工时价格按《江西省机动车辆维修行业工时定额标准》执行4元/工时)。(本项目以汽车常用配件价格折扣率进行投标报价,汽车常用配件价格基准表见附件1。工时价格按《江西省机动车辆维修行业工时定额标准》执行4元/工时)。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特定邀请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须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须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须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可提供以下三种材料之一:①投标人上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②如投标人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近期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③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是法人的,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应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个体缴税凭证或证明(如个人所得税);应投标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个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其他组织和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由税务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营业执照注册时间距开标日不满1年的(含),且确实未达到国家要求的纳税条件的,须提供书面说明函用以说明无法提供纳税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或反映记载存在组织、法定代表人个人行贿行为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或反映记载存在组织及法定代表人个人行贿行为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公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上述声明函;2、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保存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附于投标文件内】。
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7、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的,可授权委托他人参加,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8、供应商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与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并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等)】。
9、供应商(投标人、中标人、成交供应商、乙方)涉及采购项目相关案件查办过程中,有配合相关机构、部门调查并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我方(招标人、采购人、甲方)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11、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核实供应商是否为“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供应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核实投标供应商是否为“三年内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或反映记载存在组织及法定代表人个人行贿行为的供应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核实投标人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等企业信息查询机构,核实投标供应商之间,其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存在股权关联的企业,经协商可允许一家报名);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采购人通过行业内网采购监管平台核实投标供应商是否被列入行业行贿供应商“黑名单”。存在上述情况的供应商,一律拒绝接受其报名。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24年09月13日至2024年09月20日09:00-12:00、13:30-17:5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萍乡经济开发区洪山大道红星佳禾建材广场6栋3楼304-305室)获取。
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或网上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13: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谈判地点: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五楼会议室(萍乡市建设东路98号)。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
通讯地址:萍乡市建设东路98号
邮 编:******
联 系 人:卢靓
联系电话:0799-*******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萍乡经济开发区洪山大道红星佳禾建材广场6栋3楼304-305室
邮编:******
联 系 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0799-*******、156*****188
2024年9月13日
标签: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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