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公安局一号楼楼体亮化工程

鹤岗市公安局一号楼楼体亮化工程

项目需求详情

鹤岗市公安局一号楼楼体亮化工程:1、一号楼正立面、两个侧立面、楼上铁塔亮化工程,正立面尺寸约为长100米、高24米;侧立面尺寸约为长18米、高24米;铁塔高度约为50米。2、项目包含:拆除原亮化工程设备设施,安装射灯、线条灯、配电箱、电缆,安装灯骨架、铁塔安装线条灯等施工的工程。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证企相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 法》(黑建规〔2023〕2 号)文件要求,6、施工过程中按照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施工;所使用的材料需符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7、亮化工程所用材料需符合消防部门要求防火要求准许用的材料,要有阻燃作用,符合国家标准;8、亮化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亮化工程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9、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执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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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鹤岗市公安局一号楼楼体亮化工程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

服务周期:1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按供应商报价的先后顺序确定

竞采最低限制:¥1

服务实施地: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北红旗路335号鹤岗市公安局

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4-09-13 16:39:24

报名结束时间:2024-09-19 00:00:00

发布时间:2024-09-13 13:39:24

采购编号:HLJGCYB********Z202*****124

采购单位:鹤岗市公安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证企相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楼体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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