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安局关于轨道交通治安监控升级三期维保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苏州市公安局关于轨道交通治安监控升级三期维保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轨道交通治安监控升级三期维保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 SZRF2024-Q-C-031
二、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轨道交通治安监控升级三期维保项目
2、预算金额:贰拾肆万肆仟壹佰元整(¥:******.00)
三、采购需求
轨道交通治安监控升级三期工程于2020年实施,主要在苏州轨道交通3号线全部37个车站建设了320套图像抓拍前端点位和后端网络、存储设备。该项目于2021年11月26日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2024年11月25日整体出质保期。本项目主要对轨道交通治安监控升级三期项目内的设备进行维护,系统内的硬件设备种类大致包括:抓拍摄像机及其配套设备、以太网光接口模块、以太网电口交换机、光模块、NVR、阵列专用硬盘、存储服务器等。
四、服务日期、地点
1.服务期限:12个月,以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无
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本次招标中标后,合同部分或全部不可转包承诺书。应在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
六、报名及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
(1)CA办理: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国企采购登录”—“苏州市国企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具体操作详见《国企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国企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并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之前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册咨询:0512-********;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方式:电话:**********;QQ:**********、**********;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964;QQ:**********、*********。
七、提交磋商文件及磋商时间、地点
1、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凭身份证明原件及CA证书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身份证明原件、CA证书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2、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磋商现场排队解密,并充分考虑解密现场排队等待解密等所需时间,预留足够解密时间。磋商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3、递交响应文件及CA证书的起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13:00-13:30整(北京时间)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磋商时间:2024年9月2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二)磋商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相关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
3、本公告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西环路883号蓝文化创意园204室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传真:0512-********(TEL/FAX)
联系人:陈超、宁杰星、孙阳、王思恬
(二)采购人:苏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王逸,电话:0512-********-*****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3998号
(三)监督机构: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电话:(0512)********
十二、请贵单位报名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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