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红华化学品等采购采购公告

四川红华化学品等采购采购公告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四川红华化学品等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简介

本采购项目四川红华化学品等采购已由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拨■自筹□国拨+自筹】,出资比例100%,采购人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含交货、运输)

序号

名称

型号及参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无水氟化氢

优级品;HF含量≥99.99%;H2O≤0.005%;SO2≤0.002%;H2SO4≤0.002%;H2SiF6≤0.003%

5000

千克

2

碳酸钠

碳酸钠\≥99.8%优纯级 25Kg/袋GB1886.1

2000

千克

3

瞬干胶

瞬干胶 \401 20g

10

4

底作用支座

RBT11-D20;表面喷涂聚四氟乙烯防腐涂层

2

5

防火泥

防火密封泥\ 1kg

10

千克

6

氨水

氨水/25%CP化学纯20Kg/桶GB/T631

500

千克

7

氧化银

氧化银\2N 50g 99% CAS*****-12-3 50g/瓶

1

8

钠石灰

钠石灰,φ8*15mm,
CAS:8006-28-8

5000

千克

9

柠檬酸除垢剂

柠檬酸除垢剂\英轩一水柠檬酸食品级除垢剂 25kg/袋

4

10

草酸,二水

草酸,二水\AR 25kg 99.5% CAS6153-56-6

500

11

碳酸铵

碳酸铵\AR 500g 99.95% CAS506-87-6

20

12

滤纸

定性滤纸,800×900mm

2000

13

氯化钾

氯化钾\5N 100g 99.999% CAS7447-40-7 100g/瓶

1

14

担体

担体\AR 24g 60-80目

1

15

硝酸

SCT-HN,G5级,500mL

2

16

标准溶液

ICP分析用标准溶液(多元素混合)\标准物质 100ml 货号:5190-9418

1

备注:

1.所提供规格型号仅为参考型号,响应人所提供的设备应不低于参考型号的技术要求。

2.交货期:合同生效后接到采购人通知,与采购人确认到货明细后30个工作日

内完成供货(具备条件的可分批提前交付)。

2.3 交货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采购人指定现场仓库。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2.4.1在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强制标准的同时满足文件,并需提供与本此采购产品相对应的技术说明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文件(如有)。

2.4.2 本次采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技术要求和有关标准,并且品质优良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同时满足国家有关安全、职业健康、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4.3本技术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但并不限于此。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 本次采购要求生产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危险化学品物项范围。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 其他要求:

(1)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响应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供应商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如适用)

(2)其他:供应商委托第三方运输的,承运单位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物项范围。

3.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6)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

3.6 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响应者,请于 2024年9 月13日下午14时30分至2024 年9月18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任何未在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9月24日9__时30_分,地点为峨眉山市佛光东路800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地址见5.1,联系人及电话见联系方式),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同时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响应文件外包装密封情况完好。如存在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破损及其他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形,采购人不予接收,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对收到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作任何解释,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和国家先进技术转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xjjszh.org.cn)。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佛光东路800号

邮编:******

联系人: 龙女士

电话: 0833-*******

电子邮件: **********@QQ.COM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20240913


,四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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