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网上销售公告2024年9月份有色金属灰渣烟化炉渣销售项目
废旧物资网上销售公告2024年9月份有色金属灰渣烟化炉渣销售项目
江西铜业铅锌金属有限公司
2024年9月份有色金属灰渣(烟化炉渣)销售项目
废旧物资网上销售公告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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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销售人:江西铜业铅锌金属有限公司
1. 竞价销售条件
本项目为江西铜业铅锌金属有限公司2024年9月份有色金属灰渣(烟化炉渣)(编号******QX-F22)销售项目,竞价销售人为江西铜业铅锌金属有限公司(卖方)。现进行网上公示,欢迎符合要求的申请购买人(买方)参加报价。
2. 项目概况与竞价范围
2.1 项目地点:江西省湖口县江西铜业铅锌金属有限公司。
2.2 竞价内容:
有色金属灰渣(烟化炉渣)
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吨) | 备注 |
******QX-F22 | 有色金属灰渣(烟化炉渣) | 根据卖方要求提货 |
2.3 买方负责派车提货,卖方可提供装载机等配合装车。
3.买方资格要求
3.1 买方应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并向卖方提供资料以进行核实。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环评报告文件及审批、验收意见;排污许可证;现场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及设施运行情况;信息公开情况;工信部门的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等。并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开票资料。
3.2 如买方为贸易商,需提供销售到终端厂家的购销合同(近两年内),终端厂家需具备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对于省内销售,需与卖方、终端厂家签订一般固废处置三方协议;对于省外销售,应提供办理一般固废跨省转移的资料,提供有效的终端厂家的环评批复材料,签订合作协议。
3.3 买方被本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报价无效。
4.竞价单的获取
4.1 获取竞价单时间:在本项目公告期自2024年9月13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止的时间之内获取竞价报价单。
4.2 获取竞价单方法:买方可从自公告期起2024年9月13日起每天(休息日除外)08:00~12:00和13:30~17:00(北京时间)到江西铜业铅锌金属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领取竞价报价单。或者联系工作人员,采取邮件、微信、QQ的方式发送电子版竞价报价单。
5. 竞价报价单的递交
5.1 保证金打款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5.2 报价单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6. 报价单递交的方式
6.1邮箱报价:jxclz_bj@126.com 邮箱主题:******QX-F22
6.2可以采取密封报价或者邮寄方式报价。
7. 密封报价或者邮寄方式报价的地址
7.1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江西铜业铅锌金属有限公司风控内审部。 收件人:刘宽 联系电话:0792-*******
7.2 超过报价的截止时间,报价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7.3密封或者邮寄方式报价的,请把密封袋密封好并加盖公司公章,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报价项目(如:烟化炉渣报价)。
8. 基本要求
8.1 报价结果通知发出后,买方需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双方再签订合同。合同正常履行完成后,由买方出具退款申请函,卖方将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8.2 提货时间为接卖方通知安排提货。
8.3 提供提货到厂的证明材料,买卖双方需办理一般固废转移联单备案。
8.4 买方处置过程中要符合安全环保要求,货物出厂后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与环保责任全部由买方负责。
9. 竞价说明
9.1 为保证实现产销平衡,本次竞价由多家分摊有色金属灰渣(烟化炉渣)销售,原则上执行相同价格销售,即第一中标人为最高报价者。跟标人优先考虑省内就近终端厂家,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库存场地条件的买家,如终端厂家、订立三方协议或完成跨省报备的贸易商,不承诺中标量等于买方自报承销量。
9.2 当跟标人不接受最高报价时,则按报价依次从高到低选择第二跟标人,以此类推。若本批次销售量低于各买方自报承销总量,按报价高者优先原则,依次分配承销数量,第一中标人分配比例不低于60%自报承销量,剩余量由卖方依次分配给各跟标人。如各买方自报承销总量低于本批次销售量,剩余量由我司另寻其他方式销售。
9.3 本次报价为出厂价,单价≥1.00元/吨,买方负责提供车辆运输及人工等一切相关费用,江西铜业铅锌金属有限公司负责提供装载机配合装车,过磅以江西铜业铅锌金属有限公司磅单为结算依据。
10. 报价保证金
10.1 有色金属灰渣(烟化炉渣)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00元整),保证金需以公司名义汇款、不接受私人账号缴纳保证金,否则一律无效。
10.2 汇款时需注明汇款用途(如:2万元烟化炉渣保证金),以保证我公司财务做帐。
10.3 中标后,因买方自身原因,造成无法签约合同的,将扣除竞价保证金。
10.4 合同签约后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退还,由买方出具退款函。
11. 付款方式与结算
11.1 卖方确认资金到账后发货,多退少补。凭合同、卖方磅单、结算确认单等开据13%增值税(如后期税率发生变动,则以国家相关税率政策为准)发票结算。
12. 履行期限
12.1 接本公司通知10个工作日内签定合同。
12.2 合同截止时间2025年3月31日。
12.3 合同到期后自动失效。
13.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铜业铅锌金属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
联 系 人 :万新凯
电 话: 0792-******* 134*****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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