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关于举办2024年广东省叉车司机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关于举办2024年广东省叉车司机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促进广大叉车司机从业者学习技能、钻研业务、提高技艺,更好地促进我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广东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工作的通知》(粤工总〔2024〕16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广东省行业企业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4〕84号)要求,我院将举办2024年广东省叉车司机职业技能竞赛,有关事项如下:
一、竞赛组织
本次竞赛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主办,广东省总工会职工技术协作中心、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承办。
二、竞赛职业(工种)
叉车司机。
三、参赛对象
18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在广东工作且持有叉车司机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可由单位推荐报名参赛。每个单位限推荐3名选手参赛。
已通过竞赛产生的“广东省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获得者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此次竞赛。
四、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按叉车司机《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以上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并结合生产实际组织命题,命题以操作技能和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为重点。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及附件M《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试大纲》和附录Ma《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司机理论知识》、《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工业车辆稳定性验证第2部分:平衡重式叉车》(GBT *****.2-2022)、《工业车辆使用、操作与维护安全规范》(GB/T*****-2023)、《工业车辆操作手册》(GB/T*****-2024)、《工业车辆术语和分类 第1部分:工业车辆类型》(GB/T 6104.1-2018)、《工业车辆术语第2部分:货叉和属具》(GB/T 6104.2-2022)等。
五、竞赛形式
本次竞赛仅设个人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环节。
(一)初赛
初赛面向全省公开接受报名,采用实操技能(视频)选拔的方式进行,本次初赛全省共选出70名选手参与决赛。参赛选手按照《初赛视频拍摄要求及选拔规则说明》(附件3)拍摄并提交叉车操作视频,由各地市组织专家根据叉车操作视频,按照《各地市决赛名额》(附件4)选出本地参加决赛选手。
2024年内以地级市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等职能部门名义主办同级同类竞赛的地市,如在本竞赛决赛7天以前产生结果的,不再组织初赛,由地市竞赛前列选手直接参加决赛。
(二)决赛
决赛采用理论知识竞赛和实操技能竞赛形式。
理论知识竞赛题型包括选择题、判断题等,满分100分,时间为60分钟。
实操技能竞赛相关技术文件将于赛前30天公布。
六、竞赛安排
(一)初赛
1.初赛报名时间: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1日24:00。
2.报名方式:关注“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公众号,进入右下角“协会服务”—“2024叉车竞赛”,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及参赛视频。
3.报名资料:按“2024年广东省叉车司机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材料”(附件5)要求填写并提交报名资料。报名资料要求的身份证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证明等全部原件于决赛报到时提供核查。
(二)决赛
时间:2024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址: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环岛南路111号)。
七、成绩评定
(一)初赛
初赛采用视频评分的方式进行,评分标准详见“叉车操作初赛参赛视频评分标准”(附件3)。
(二)决赛
1.决赛采用理论知识竞赛和实操技能竞赛形式。
(1)理论知识竞赛,成绩为百分制。
(2)实操技能竞赛,成绩为百分制。
(3)竞赛总成绩计算方法:
竞赛总成绩=理论成绩×20% +实操成绩×80%。
2.排名原则:
选手出现总分相同时,如不影响奖项的确定,按并列名次,如影响奖项的确定,按照如下顺序进行排名,直至不再出现名次并列:
(1)取技能实操项目总得分高者排名靠前。
(2)取初赛得分高者排名靠前。
八、奖励办法
(一)颁发证书奖金。竞赛设一、二、三等奖、优胜奖,排名第1—2名的选手获一等奖。排名第3—6名的选手获二等奖,排名第7—12名的选手获三等奖。排名第13—35名的选手获优胜奖。所有获奖选手,竞赛组委会分别向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向获得优胜奖的选手颁发荣誉证书。
(二)第1名选手。经综合考察合格后,向广东省总工会推荐申报“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三)第1、2名选手。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2号)有关要求,职工组参加决赛人数规模在60人(含60人)以上的第1—2名者,参加决赛人数规模在20人(含20人)至59人之间的第1名者,推荐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光荣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四)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在竞赛中获优胜奖及以上的选手,将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2号)有关要求,由韶关市特种设备协会核发叉车司机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五)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对已具有叉车司机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职工组选手,并在本次竞赛中获“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可晋升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由韶关市特种设备协会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六)其他奖项
1.对贡献突出的承办、协办、支持单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突出贡献奖”牌匾。
2.对竞赛初赛组织工作和决赛成绩表现突出的竞赛组织单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牌匾和荣誉证书。
3.对在竞赛组织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工作者”荣誉证书。
4.对在决赛执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裁判员”荣誉证书。
(七)各参赛单位对本次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优异的选手,可结合本单位的情况,另行拟定奖励办法。
九、收费标准
(一)竞赛不收取参赛费;
(二)决赛选手及相关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参赛单位应当为参赛选手购买意外险。
十、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李时光:020-********、199*****032;
范敏华:020-********、139*****848。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将在赛前另行通知或在《竞赛手册》中明确。
(二)竞赛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
附件:1.关于做好2024年度广东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
工作的通知(粤工总〔2024〕16号)
2.关于做好2024年度广东省行业企业职业技能
竞赛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4〕84号)
3.初赛视频拍摄要求及选拔规则说明
4.各地市决赛名额分配表
5.2024年广东省叉车司机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材料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2024年9月12日
附件:232-附件1关于做好2024年度广东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工作的通知(粤工总〔2024〕16号).pdf
232-附件2关于做好2024年广东省行业企业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pdf
232-附件3初赛视频拍摄要求及选拔规则说明.doc
232-附件4各地市决赛名额分配表.doc
232-附件*****年广东省叉车司机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材料.doc
标签: 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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