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庄垃圾填埋场一期封场和生态修复工程前期工作采购项目采购公告二-采购/资审公告

赵庄垃圾填埋场一期封场和生态修复工程前期工作采购项目采购公告二-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赵庄垃圾填埋场(一期)封场和生态修复工程前期工作采购项目 JSZC-******-SSZX-C2024-001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25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SSZX-C2024-0012

项目名称:赵庄垃圾填埋场(一期)封场和生态修复工程前期工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最高限价380万元,其中场地调查和可行性研究最高限价90万元,社会稳定性评价最高限价10万元,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最高限价280万元[如主管部门批复的概算中的工程设计费(简称批复数)低于280万元,则按照“(成交报价/最高限价)×批复数”结算,如(批复数)高于280万元,则按照成交报价结算]。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完成赵庄垃圾填埋场(一期)封场和生态修复工程前期工作。包括:

(1)完成场地调查和可行性研究,包括赵庄垃圾填埋场(一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地质勘察、环境监测以及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等,满足编制赵庄垃圾填埋场(一期)封场和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形成勘察成果报告、环境监测报告、场地环境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2)完成赵庄垃圾填埋场(一期)封场和生态修复工程社会稳定性评价报告编制并通过主管部门备案;

(3)完成赵庄垃圾填埋场(一期)封场和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

(4)完成赵庄垃圾填埋场(一期)封场和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九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磋商响应函

9.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扫描上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上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注: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第(十六)条: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综合资信或者市政公用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专业资信(提供证明材料(或备案)原件扫描上传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章)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环境卫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3日至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9-2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2024-09-2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1-502文昌国际大厦5楼西扬州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731

7.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7.4.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5.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7.6各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

7.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8.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7.9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10 如在开标时间发生系统崩溃等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将延迟开评标,具体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单位地址:扬州市观潮路709号

联系人:陈书信

联系电话:05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文昌国际大厦5楼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05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洋

电话:0514-********

标签: 垃圾填埋场 生态修复 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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