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耗材配送企业遴选2024年第1批公告

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耗材配送企业遴选2024年第1批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用耗材采购使用全流程管理工作,现对我院部分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

1、项目编号:FY-CGB******

2、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耗材配送企业遴选(2024年第1批)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有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2、必须是“江苏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内的配送企业;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产品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必须符合医保采购平台相关政策。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5、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等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各投标申请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5日止通过邮件报名,邮箱地址:dfqht@163.com,报名者将报名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单位行政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参加耗材名称)生成PDF电子文档提交到报名邮箱。

项目采购需求自行下载。(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点击下载文件:202*****152*******.xlsx">202*****152*******.xlsx


四、竞争性谈判时需提交的材料

1、按企业应具备的条件提供相关材料。

2、相关谈判人员授权委托书或代理证件等证件。

3、产品相关证件如产品注册证等。

4、诚信经营证明材料:投标企业出具的近2年内无违法经营行为的保证书(格式自拟)。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拟投产品报价明细表。

投标文件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1 份,并包装密封提交;封套上分别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本次遴选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现场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报价不少于三轮,以达到招标人期望值止。

根据配送品种的性价比和服务的优惠条件确定配送公司。

配送范围为医用耗材等。本项目合同期为3年,服务期满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2年。如在服务期内因服务质量不能满足医院需求,经医院研究决定后可取消配送资格,并根据程序重新招标确定。

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的重新发布遴选公告。二次公告有效投标人仍少于3家的直接转为现场谈判。

谈判时间: 2024年9月29日9时00分

地点:门诊4楼会议室。

六、遴选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遴选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谈判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

七、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结果在招标公告相同的发布媒介上进行公示,公示期1天。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官网发布。

九、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 

地 址: 盐城市大丰区幸福东大街139号

联 系 人:钱主任

联系电话:051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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