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02线珲春至阿尔山公路阿力得尔至三岔段二期工程保险招标公告
国道302线珲春至阿尔山公路阿力得尔至三岔段二期工程保险招标公告
国道302线珲春至阿尔山公路阿力得尔至三岔段二期工程
保险招标公告
兴公资交易【2016】交通(公开)0017号
1、招标条件
国道302线珲春至阿尔山公路三岔至阿尔山段二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302线珲春至阿尔山公路三岔至阿尔山段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5]195号)文批准建设,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302线珲春至阿尔山公路三岔至阿尔山段二期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6]102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家补助及企业自筹35%、银行贷款65%。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国道302线三岔至阿尔山段公路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保险经纪公司为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保险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建设标准、规模:国道302线珲春至阿尔山公路三岔至阿尔山段二期工程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科尔沁右翼前旗三岔,与拟建的国道302线阿力得尔至三岔段二期工程顺接,经零点、边防二连,终点止于阿尔山南出口,接市政道路,路线长85.672公里,终点段完全利用已建成的四车道一级公路2.626公里,实际建设规模83.046公里。全线共设置特大桥1048米/1座,大桥3519米/10座,中桥187米/3座,小桥215.5米/10座,涵洞139道,隧道875米/1座(单洞),互通式立交2处,服务区1处,主线收费站1处,养护工区1处、隧道管理所1处、 景观平台5处,避险车道2处。
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新建一幅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全线利用一期工程已建成的一级公路一幅(路基宽12.25米)作为右幅,二期工程新建左幅,与一期工程形成四车道一级公路。全线路基采用整体和分离式,其中:整体式路基长34.471公里,路基宽26.5米,中央分隔带宽4米;分离式路基长48.575公里,新建一幅路基宽12.2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高级路面,新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本项目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保险招标划分为1个保险标段,招标范围为:工程地点范围(施工所在地及临近区域)内一切属于被保险人的或由被保险人占有、使用、负责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沿线永久工程所在地;
2)为施工所需的其他专用施工区域、预制构件基地;
3)工程设备及材料运达、存放的场所;
4)临时工程、临时建筑、临时设施所在区域(包括占有或新建的施工道路等);
5)上述不同区域之间的一切运输途中以及本项目国内物资供应地到上述不同区域之间的内陆运输途中。
险种为: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保险标段
施工总承包标段
监理标段
起讫桩号
土建承包人
路线长度(Km)
总监办
驻地办
SAGCBX-2016
SAZCB
SAZJ
SAZD-1
K166+029.641~K193+200.384(含断链K166+029.641=K165+993.963)
中铁十九局
集团有限公司
27.206
SAZD-2
K193+200~K222+000(含断链K193+200.384=K193+200)
28.8
SAZD-3
K222+000~K251+666.359
29.666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总公司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具有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的内蒙古自治区省级分公司;
2)投标人总公司注册资本金必须达到5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3)投标人在兴安盟境内有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分支机构,确保能提供现场服务;
4)偿付能力指标符合监管要求(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十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出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3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五一北大路85号人民防空办公楼二层业务一科202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以下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1)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套:
?若投标人为总公司,则经办人需提供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若投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省级分公司,除提供总公司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外,还需提供内蒙古自治区省级分公司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为总公司时,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彩色扫描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省级分公司时,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彩色扫描件一套,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彩色扫描件一套,所提供彩色扫描件均应加盖公章;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彩色扫描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5)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6)检察机关针对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出具的近十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彩色扫描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4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xam.gov.cn)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9 日9:00(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于当日8:30至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106号原人防办公楼)。
6.2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通过其基本账户(以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所示账号为准)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 14 日24:00。另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携带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供工作人员核验。
7、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www.nmjt.gov.cn)上公开,公开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结束。
8、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纪委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地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电话:****-******* 邮编:137400
9、交易场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室(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五一北路兴安盟人民防空办二楼)
联系人:秦圆圆、宋静
联系电话:****-*******
邮编: 137400
10、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国道302线三岔至阿尔山段公路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联系人:张智维
经纪公司: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54号金融大厦
联系人:苑晓蒙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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