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招标公告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招标公告
通许县2016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通许县财政局委托,就通许县2016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己由开财预指(2016)112号和开财预指(2016)15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通许县2016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豫通财工程公开招标(2016)053号
3、工程地点:通许县境内
4、投资金额:人民币274.9万元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通许县2016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第二标段:通许县2016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要求的全部内容;
7、计划工期:90日历天
8、质量:合格。
二、资格要求:
2.1、第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专业中级职称,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5)2013年度--201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6)项目经理和委托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近一年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机构证明和可查询的方式),投标报名时,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亲自到场签字确认。
(7)业绩要求提供类似项目单项金额180万元及以上业绩(至少两份)并出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网页版中标公示及工程验收证明。(2015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2、第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5)2013年度--201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6)项目经理和委托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近一年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机构证明和可查询的方式),投标报名时,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亲自到场签字确认。
(7)业绩要求提供类似项目单项金额80万元及以上业绩(至少两份)并出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网页版中标公示及工程验收证明。(2015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3、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报一个标段。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信息:
3.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9 月18日至2016年9月22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招标文件售价:9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报名所需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职称证、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根据相关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加盖公章,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不再要求投标人报名时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查询申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0月9日上午09:30 分。
5.2、递交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 。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帐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无效。
6.3、投标人持转账凭证到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财务部换取保证金收据,并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许财政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女士
电 话:157*****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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