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龙乡完小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卡龙乡完小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浪卡子县卡龙乡完小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浪卡子县卡龙乡完小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浪卡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浪发改(2016)2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浪卡子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教工宿舍1058.76平方米,风雨操场1069.74平方米,锅炉房52.2平方米,塑胶跑道及附属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类似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照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投标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9月18日09时30分至2016年9月2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投标备案后,在www.xzzbtb.gov.cn(西藏自治区招投标网)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9月18日09时30分至2016年9月22日18时00分,在www.xzzbtb.gov.cn(西藏自治区招投标网)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2日10时00分,地点为山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其他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因国家建筑营业税率收费标准在2016年5月1日有所调整,该项目为总价包干,故各企业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应按照<<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值税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进行计价.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浪卡子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浪卡子县 地 址:拉萨市天海路德康鑫居9栋

邮 编:851100 邮 编:850000

联 系 人:仁曾扎巴 联 系 人:王钢

电 话:136*****450 电 话:****-******* 133*****7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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