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保险集团2024年武汉数据中心UPS设备供应及安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2024年武汉数据中心UPS设备供应及安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2024年武汉数据中心UPS设备供应及安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编号:SZ-17-04A-2024-D-E*****C01/项目编号:CP-TPG-2024-G2-0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2024年武汉数据中心UPS设备供应及安装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编号:SZ-17-04A-2024-D-E*****C01/项目编号:CP-TPG-2024-G2-008),招标人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太平保险集团2024年武汉数据中心UPS设备供应及安装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需求,拟选择1-2家优质供应商为其提供8台500KVA的UPS机组(塔式高频机)及4台300KVA的UPS机组的供货及安装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

2.3 标段情况: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标段一采购8台500KVA的UPS机组(塔式高频机);

标段二采购4台300KVA的UPS机组。

2.4 各标段含税投标最高限价:

标段一含税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1元;

标段二含税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03元。

2.5 各标段中标供应商数量:各选取1家。

2.6 各标段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排期生产,60天内完成生产,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发出的书面交货函为准;收到交货通知后7天内到达现场。从收到交货通知起至货物到达现场并安装调试完共计45天;配合验证联调90天。验证联调通过后方为设备验收合格。

2.7 供货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光谷金融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为所投设备(UPS)的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代理的经销商,若为制造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声明,若为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由所投设备(UPS)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文件;若制造商与授权代理商投标同一标段,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3 标段一:自2021年6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投标人至少须具备1个与所投产品同品牌的500KVA及以上容量的UPS机组(须为塔式高频机)为数据中心供货的业绩经验,且合同金额中UPS部分不低于人民币244.8万元;以及1个与所投产品同品牌的蓄电池为数据中心供货的业绩经验,且合同金额中蓄电池部分不低于人民币227.93万元。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章页)和合同项下任意一张发票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查验截图;业绩合同的供货方及发票的开具方均须为投标人;若业绩合同内容无法体现是为数据中心供货,则还须提供该合同采购人为数据中心供货的其他材料以证明;若业绩合同内容页无法反映UPS机组/蓄电池的具体金额的,还须提供合同(或其附件)中的设备清单页以证明;若合同内容无法体现所供设备为塔式高频机的,还须提供检测依据为YD∕T 1095-2018《通信用交流不间断电源(UPS)》的该合同所供产品的检测报告。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符合资格条件;

标段二:自2021年6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投标人至少须具备1个与所投产品同品牌的300KVA 以及上容量的UPS机组为数据中心供货的业绩经验,且合同金额中UPS部分不低于人民币68.4万元,以及1个与所投产品同品牌的蓄电池为数据中心供货的业绩经验,且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5.07万元。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章页)和合同项下任意一张发票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查验截图;业绩合同的供货方及发票的开具方均须为投标人;若业绩合同内容无法体现是为数据中心供货,则还须提供该合同采购人为数据中心供货的其他材料以证明;若业绩合同内容页无法反映UPS机组/蓄电池的具体金额的,还须提供合同(或其附件)中的设备清单页以证明。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符合资格条件;

3.4 投标人须遵守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3.5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截图证明,加盖公章) ;

3.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其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须提供财务信誉承诺函);

3.7 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太平保险集团供应商库负面清单;

3.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1) “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 “项目报名”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

4.3 招标文件各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1) 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2) 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编号及项目简称”);

(3) 钱包支付:注册时自动创建“钱包账号”,充值后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支付文件费用。

4.4 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可下载招标文件即报名成功。

4.5 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0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楼E座。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 投标文件如采用邮递方式送达的,请务必提前寄出并通知招标代理项目联系人,保证投标文件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5.5 投标保证金:标段一:*****元人民币;标段二:*****元人民币。

5.6 在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前至中国太平保险集团集中采购门户(https://eps.cntaiping.com/)完成注册。

6. 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6.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6.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中国太平保险集团集中采购门户(https://eps.cntaiping.com/)、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test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47层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376724*****

联 系 人:王玮、张淑云、陈泽斌、何琴琴、金煜尧、闵代道

电 话:135*****559137*****359

电子邮件:wangw@gcbidding.com、zhangsy@gcbidding.com

9. 质疑、投诉、复议

为保障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招标人有接受公开监督的渠道,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在招标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以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9.1 质疑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招标要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不再受理针对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将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2)投标人对招标程序及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合规性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https://www.chengezhao.com/)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文件或电子邮件等文字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超过以上时效的质疑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在自收到书面质疑材料之日起3日内就质疑事项给予答复。

质疑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理联系人: 王玮

电子邮箱: wangw@gcbidding.com

联系电话:135*****559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楼E座

9.2 投诉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如对以上招标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自收到质疑答复之日或答复期满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投诉。投标人投诉事项应当是以上经过质疑的事项并在投诉时效内的,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电子邮箱:yjli@cntaiping.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47层

9.3 复议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如对以上招标人投诉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自收到投诉答复之日或答复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所在公司采购部门提起复议。投标人复议事项应当是以上经过投诉的事项并在复议时效内的,否则不予受理。

复议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彭老师

电子邮箱:cgts@cntaiping.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47层

招标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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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UPS设备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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