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医保中心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第三批遴选公告

昆明市呈贡区医保中心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第三批遴选公告

根据《昆明市医疗保障局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昆医保通〔2023〕30号)、《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昆医保通〔2024〕7号)和《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呈贡区医疗保险中心计划近期组织开展呈贡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遴选。有意向参加遴选的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居家护理服务机构请于10月10日前按照下列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一、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应具备条件

(一)依法成立,获得卫健、民政、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相关经营许可或登记备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遵守国家有关医疗、养老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具备健全和完善的服务管理制度。

(三)严格执行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

(四)建立健全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有必要的专(兼)职管理人员。

(五)建立与长期护理保险信息系统相匹配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能够满足长期护理保险日常管理和费用结算的需要;

(六)服务设施、设备器材、机构设置等能够保证护理服务业务的正常开展。

(七)有固定的经营活动场所,正式运营并开展养老护理服务至少(含)3个月(以机构依法取得相关证照或按规定备案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计算到递交申报材料时上一个月的最后一天)。

(八)机构从事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的护理服务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证书、长照护师证等与护理相关的资格证书,符合行业规范。并与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参加职工社会保险。

二、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应提交资料

详见附件。

三、申请要求

申请机构须如实提供相关证照及医护人员资质等信息材料,确保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一经发现申请机构提供虚假材料,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1:申请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提供材料

2: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申请表

3:申报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承诺书

4:长期护理服务项目价格明细表



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险中心

2024年9月13日



附件1.昆明市服务机构申请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提供材料

附件2.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申请表

附件3.申报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承诺书

附件4.长期护理服务项目价格明细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长期护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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