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路网交通情况调查数据采集与服务系统工程目(高速公路部分)招标公告

国家公路网交通情况调查数据采集与服务系统工程目(高速公路部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黑龙江省国家公路网交通情况调查数据采集与服务系统工程项目(高速公路部分)初步设计已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交发[2015]123号)批复, 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补贴及高等级公路通行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黑龙江省国家公路网交通情况调查数据采集与服务系统工程项目(高速公路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内高速

2.2建设规模:详见技术文件

2.3招标范围:本项目黑龙江省国家公路网交通情况调查数据采集与服务系统工程(高速公路部分)。

2.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需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2-2004)的相关规定: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65号的相关规定: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要求:安全无责任事故。

2.5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6年10月15日,交工日期2016年11月30日,总工期47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黑龙江省国家公路网交通情况调查数据采集与服务系统工程项目(高速公路部分),划分为2个施工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和标段划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标段

项目名称

内容

数量

单位

估算

JD1

数据采集与服务系统工程

交调设备(激光类型)

21

360

交调设备(激光类型)

7

JD2

数据采集与服务系统工程

波频类门架及附属设施(半幅)

14

236

波频类门架及附属设施(整幅)

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的企业。

(1)资质要求

JD1、JD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无不良业绩。

(2)业绩要求:

JD1、JD2标段:近五年(2011年~2015年)内完成的业绩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独立完成过至少3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3.3投标人只能对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投标人在2015年度信用评价为D级的不得参与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投标人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备选)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经查询有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详见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9月18日至2016年9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至15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图纸每标段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考察。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在收到澄清与修改后于24小时内向招标代理发送回执确认。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9日上午9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招标人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6.3投标人应对所投标段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JD1标段人民币7万元,JD2标段人民币4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递交截止日期:2016年10月8日15时。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此日期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并将投标保证金(转账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或其收据的彩色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6.4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逾期送达以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号

邮政编码:150040

联 系 人:吴顺花

电 话:****-********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

邮政编码:150090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招标文件事宜)

****-********(投标保证金事宜)

电子邮箱:dayingzhaobiao@163.com

账户名: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哈尔滨南岗支行

帐 号:173*****7677

标签: 高速公路 数据采集 交通情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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