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供配电设备双电源机构采购项目

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供配电设备双电源机构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公告信息
关于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供配电设备双电源机构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供配电设备双电源机构采购项目已完成内部立项,预算金额******元,(不接受超出预算的报价),企业自有资金。项目不收取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2 项目概要

1. 项目概况: 美兰机场拟采购双电源机构(含485通讯模块)57个,对美兰机场 一号航站楼高杆灯配电柜安装双电源机构,由单回路供电改造为双回路供电,提高机坪高杆灯的供电可靠性。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个自然日内。3.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4. 质量要求: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标准。
3 招标项目及范围

本次招标包括采购双电源机构(含485通讯模块)物资1批,含包装、保险、运输搬运、税费、安装调试、维修保养和售后服务等;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格要求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存续满一年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运营商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投标,资格要求文件中如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或签字的文书可以调整为其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或签字。)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1.6不存在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形。1.7投标方要如实提供符合文件要求的业绩、奖项、人员等信息。不存在恶意瞒报、压低业绩导致投标文件评分严重低于企业真实水平的情况,若对招采公平性产生影响的,一经发现将淘汰其投标并列入美兰机场供应商黑名单。1.8投标单位不存在串标、围标等有关违规、违法行为。1.9 投标单位如中标,不将合同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给其他公司、个人或单位,并自愿接受法律追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必要分包工作,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保证分包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并确保分包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09月13日至2024年09月26日
公告地点:海南机场云采购管理平台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3日至2024年09月26日
获取地点:海南机场云采购管理平台
标书价格:无需缴纳
7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黄维东
电话:137*****377

标签: 供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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