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城市改造投资有限公司业务合作银行项目招标公告
嵊州市城市改造投资有限公司业务合作银行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国有企业资金存放管理办法》通知(嵊政办[2023]77号)的要求,浙江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嵊州市城市改造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嵊州市城市改造投资有限公司业务合作银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ZY-F********ZYN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入围单位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业务合作银行 | 4家 | 1年 | 在合作期间本公司除基本账户、某些特定账户需要存放的资金外,公司所有的资金按照中标结果,得分第一名40%,第二名30%,第三名20%,第四名10%比例存放。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嵊州市国有企业资金存放管理办法》通知(嵊政办[2023]77号)的要求,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参与投标的银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并在嵊州市内设立营业网点,如有多家分支机构,只能以一个主体参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1.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2.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3.承诺积极配合公司所存放资金的分配调度,不得对资金的使用设置任何障碍性条件。
4.合作银行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与银行的业务合作,并有权拒绝其在以后2-5年内参与本集团的业务合作银行招标:
4.1出现资金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或财务状况恶化的;
4.2监管评级未能达标,监管部门认为存在较大运营风险的;
4.3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4.4没有按照中标协议承诺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的;
4.5不能按规定将到期存款本息足额缴入企业账户的;
4.6存在其他妨害资金安全行为的。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2.发售地点:嵊州市官河南路575号华汇大厦南楼四楼。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未携带以上文件的将不能参加报名,未经报名登记而复制采购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9月27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嵊州市官河南路575号华汇大厦南楼四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9月27日9时30分整在浙江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嵊州市官河南路575号华汇大厦南楼四楼)。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嵊州市城市改造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嵊州市剡湖街道安平东路40弄8号三楼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5-********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嵊州市官河南路575号华汇大厦南四楼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5-********
标签: 合作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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