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凌水地区医院公交车体、地铁灯箱广告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凌水地区医院公交车体、地铁灯箱广告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凌水地区医院公交车体、地铁灯箱广告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采购单位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凌水地区医院
行政区域 大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3日 15:50
预算金额 ¥2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唐昊
项目联系电话 0411-********/********-804
采购单位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凌水地区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大连市高新区凌水路17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1-********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滨河街60-1号新星星海中心A座12层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唐昊 0411-********/********-804
附件:
附件1 S28BW-824*****6150.pdf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凌水地区医院

项目名称: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凌水地区医院公交车体、地铁灯箱广告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因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凌水地区医院发展需要,我院拟在大连市内公交车体和1号线地铁灯箱投放广告宣传,采购预算资金29.86万元。公交车体发布时间拟定2024年10月10 日至2025年10月9日,地铁灯箱发布时间拟定2024年 10 月 9日起至2024年 12 月31日。

选择公交车体和地铁灯箱投放广告宣传,对于加快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凌水地区医院事业发展,开发凌水地区医院市场潜力,贯彻落实全民健康国家战略,宣传凌水地区医院品牌,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大连交通广告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大连市内公交车体和1号线地铁灯箱广告宣传唯一资源经营单位,将全权负责该广告设计、制作上刊等事项。据此,我院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大连交通广告有限公司采购大连市内公交车体和1号线地铁灯箱广告发布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明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条件为:“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故申请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并由大连交通广告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供应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9.******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明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条件为:“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大连交通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祥龙南街13-1-1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9月13日 至 2024年09月2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凌水地区医院     

地址:大连市高新区凌水路176号        

联系方式:041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无

联系地址:无

联系电话:无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滨河街60-1号新星星海中心A座12层1号            

联系方式:唐昊 0411-********/********-80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告服务 地铁灯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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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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