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服务中心室外公共设施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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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盐市口街道2016年老旧院落改造工程,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拟(现)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比选人(项目业主)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盐市口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
盐市口街道2016年老旧院落改造工程 南沟头巷3号
建设地点
南沟头巷3号
计划工期
30天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比选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合同标段
盐市口街道2016年老旧院落改造工程 南沟头巷3号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三级资质;
(3)其他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②2013年以来已完成1个类似业绩(类似项目指:房建类工程);③项目经理应提供由社保局出具并盖章的最近六个月由该比选申请人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④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同时需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自愿报名。
(2)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省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顺城大街(鼓楼南街)248号世贸中心A座11层持下列证件到我处报名并购买比选资料,报名及比选资料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持下列证件到我处报名并获取比选资料。
①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比选人将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原则确定中选人。
(4)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时间为:从2016年9月18日至2016年9月20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六、比选申请人的确定
根据《锦江区限额以下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规范化程序实施办法(试行)》(锦府办【2015】11号)文件实施,比选申请文件须由报名时拟人的项目经理前来递交。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 成都市锦江区盐市口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成都市梨花街9号
联 系 人: 冯先生
联 系 电 话: ***-********
咨 询 服 务 单位: 四川省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杨女士
联 系 电 话: 153*****865
传 真: ***-********
2016年9月18日 (公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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