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煤矿2024年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项目1100回风联络巷和1070措施巷施工穿层瓦斯抽采钻孔工程招标公告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煤矿2024年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项目1100回风联络巷和1070措施巷施工穿层瓦斯抽采钻孔工程招标公告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煤矿
(2024年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项目)1100回风联络巷和1070措施巷施工穿层瓦斯抽采钻孔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YJMDJT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煤矿(2024年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项目)1100回风联络巷和1070措施巷施工穿层瓦斯抽采钻孔工程,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煤矿
2.计划工期:1100回风联络巷和1070措施巷施工穿层瓦斯抽采钻孔工程工期计划6个月,2024年10月开始施工,2025年3月底竣工。
3.资金来源:企业统筹
三、招标范围
为保证6321工作面按计划实现瓦斯抽采达标,确保矿井安全和生产接续,特将1100回风联络巷和1070措施巷穿层瓦斯抽采钻孔工程由技术服务单位实施,抽采钻孔共858个钻孔,进尺16万m,孔径φ133mm,其中1100回风联络巷1.1万米,1070措施巷14.9万m。具体以施工图内所有内容及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矿业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取得证书的时间不得低于3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经历(提供合同复印件、工程竣工报告),并有3年及以上井下工作经历,同时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需配备齐全“五职”经理,每班施工期间必须有带班经理跟班;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系列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参与本工程建设的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须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近半年其中一个月社会保险缴存凭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并盖企业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1年9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至少2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工程竣工报告,同类业绩是指工程量或合同价与本招标工程相当。
6.投标人不得使用劳务派遣工,必须聘用身体健康、年龄小于55岁作业人员,中标方需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及养老保险,且施工队伍人员应具有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井下钻孔施工工作不少于3年,提供体检报告、操作证复印件。
7.投标人委派人员在甲方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违法事件、违章行为,均由投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因此造成的责任及费用,与甲方无关。
8.投标人施工前,需编制详细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开工前由甲、乙双方进行审批。
9.投标人使用的设备设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满足入井的条件。
10.投标人需自行承担该项目施工期间所产生的交通、食宿等相关费用。
11.中标方不得分包、转包该项目。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前七天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或已修复,请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相关截图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
1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告,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或无审计报告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15.说明:
15.1 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甘建服〔2023〕228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如其他省市有资质证书延期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有关要求执行。
15.2 投标人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煤炭行业造价员资格章。
15.3 投标人采用煤炭行业《筑业煤炭计价软件V3》定额计价。
注: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要求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1日,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完成投标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用后方可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中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窑煤集团分平台开标室。
7.2在投标截止时间未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供应商),招标(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zh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
九、其它注意事项
参与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需先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zhygcg.com)→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登录入口→用户注册入口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获取标书、参与投标报价等后续工作,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102-0005。
投标单位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登记成功后将**********@qq.com">标书费凭证、单位名称、联系人信息发送至**********@qq.com邮箱。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煤矿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81*****33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苗振宇、杨柳
联系方式:130*****686、158*****342
户名: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010*****200*******(标书费账户非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滩支行
开户行行号:314*****8010
(汇款时备注招标编号:GZ*******-YJMDJT)
2024年9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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