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公安分局2024年度非现场电子警察执法设备恢复新建信息化建设竞争性磋商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宁区公安分局2024年度非现场电子警察执法设备恢复新建信息化建设竞争性磋商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宁区公安分局2024年度非现场电子警察执法设备恢复(新建)信息化建设竞争性磋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 12: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24**********-********
项目名称:长宁区公安分局2024年度非现场电子警察执法设备恢复(新建)信息化建设竞争性磋商项目
预算编号: 052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元 (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长宁区公安分局2024年度非现场电子警察执法设备恢复(新建)信息化建设竞争性磋商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本项目拟新建18个非机动车、行人执法设备改建、14个机动车电子警察点位的新建、56套电子警察点位改造,实现被停用设备的恢复等信息化服务内容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建设期为9个月,整体免费维保期为三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及其响应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3)在本市有完善的服务体系,能够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3日至2024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2:3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29日 12:3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600弄4号思创大厦6楼第二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内部项目编号:ZC********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结合电子采购平台的设置要求,本项目招标方将在供应商投标截止环节、发布中标公告环节查询相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失去中标资格。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地 址:威宁路201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天山路600弄4号6楼
联系方式: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2024
电 话:021-********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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