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棚户区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一期棚户区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县江背镇一期棚户区改造施工项目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2016]23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及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县五美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县江背镇一期棚户区改造施工项目
2.2建设地点:长沙县江背镇江背集镇
2.3建设规模:长沙县江背镇一期棚户区改造施工项目,对江背镇、朱家桥集镇范围内1044户沿街房屋及棚户区进行立面改造、屋檐排水、下水道、雨棚拆除、人行道铺装等,计划投资额约2800万元。
2.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执行
2.7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长沙县江背镇一期棚户区改造施工项目,对江背镇、朱家桥集镇范围内1044户沿街房屋及棚户区进行立面改造、屋檐排水、下水道、雨棚拆除、人行道铺装等,计划投资额约2800万元(详见施工图纸和上限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范围,以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或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项要求;
3.4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综合评估法(Ⅰ)。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即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www.zbcg.csx.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东五路与望仙路交界东南角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电话:****-********。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县五美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县江背镇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717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开元路山水人家三期8栋1018
联系人:张小姐 杨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151*****316;182*****281;
电子信箱:********7@qq.com
温馨提示:
1、长沙县住建局建筑系统诚信管理平台已启用,其诚信评价结果今后将纳入我县招投标管理,请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2、为保证开标期间会场纪律,开标当日将严格实行投标人身份制度。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单位代表(出席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发放身份牌,投标单位代表执身份牌出入开标会场,其他人员不得出入开标会场,请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3、为方便投标人停车,建议各投标人从望仙路入口进入地下停车场
标签: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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