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遴选发放文旅消费券企业的公告
北京市通州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遴选发放文旅消费券企业的公告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文旅消费,我局拟于2024年9月起面向游客发放文旅消费券。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公开遴选1家参与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在线旅游平台企业。
二、申报企业条件
1.线上销售通州区住宿产品,具有稳定的自营线上平台发放和核销文旅消费券的能力。
2.经营状况良好,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风险管控制度等。
3.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应急处置能力。
4.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企业申报材料及要求
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申报材料需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1.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银行资信等相关材料。
3.企业2021年度和2022年度财务报表。
4.企业住宿产品的销售管理制度。
5.企业文旅消费券发放的实施方案,包括使用、核销、退订、保价规则及咨询、售后服务等人员配备体系和宣传推广的方案。
6.企业风险防控方案,包括防范“羊毛党”“黄牛党”恶意刷单或套现的具体措施。
7.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做出承诺。
四、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于2024年9月18日17:00前向区文化和旅游局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五份)和电子版(U盘)邮寄至区文化和旅游局规划发展科(通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27号通州区文化和旅游局规划发展科;电话********),逾期未送达不予受理。
2.部门审核
区文化和旅游局委托代理机构对申报企业资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参与企业,并向社会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申请表
北京市通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9月12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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