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滚装码头60t门机制造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兴海滚装码头60t门机制造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舟山群岛新区兴海滚装码头60t门机制造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舟山群岛新区兴海滚装码头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舟发改审批[2015]13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群岛新区兴海滚装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60t门机制造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舟山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zsztb.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浙江省定海工业园区,建设规模为:新建70000总吨汽车滚装泊位1座及相应配套设施,泊位总长490米,码头平台长490米,宽35米,标高4.20米,综合考虑车辆转弯半径以及降低平台的斜坡衔接,局部码头平台加宽至70米,加宽段平台长度为84米,即码头平台总体尺寸为490*35米+80*35米。码头西侧加宽平台上布置码头管理房一间12*21米,码头设置栈桥1座与后方陆域连接,栈桥与码头平台总体呈“L”型布置,栈桥尺寸248*16米,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为60万辆,汽车零部件为19万吨。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舟山群岛新区兴海滚装码头60t门机制造安装工程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1台60t门机及其配套设施制造、安装和调试等工作。

计划工期:9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60t及以下门座起重机(型式为港口门座起重机,型号为60t及以下)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以上证书【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6年3月23日批准颁布,2016年7月1日施行的〈TSG Q7016-2016〉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门座起重机A级许可证,且具有同类设备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经历、业绩和信誉良好。

投标人自2011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至少完成过2台60t—35m及以上门座起重机(型式为港口门座起重机)设备制造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港机制造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9日~2016年9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60t及以下门座起重机(型式为港口门座起重机,型号为60t及以下)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以上证书)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门座起重机A级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证明材料至舟山市天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舟山市临城定沈路620号(工行金跃大厦)23楼)洽购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和技术规格书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 年10月10日9时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定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南路126号1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和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现场核验签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以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中登记的为准。投标人未派人员参加开标的,视为承认开标记录,事后对开标结果提出任何异议无效。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舟山群岛新区兴海滚装码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市天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海运大厦东22楼地 址:舟山市临城定沈路620号23楼

联 系 人:王先生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电 话:****-*******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60t及以下门座起重机(型式为港口门座起重机、型号为60t及以下)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以上证书【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6年3月23日批准颁布,2016年7月1日施行的〈TSG Q7016-2016〉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门座起重机A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承诺运营资金不应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采用银行信贷证明)。

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自2011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至少有2台60t—35m及以上门座起重机(型式为港口门座起重机)设备制造供货业绩。


注:提供近五年(2011年7月1日)以来有关60t—35m及以上门座起重机(型式为港口门座起重机)设备的制造、安装、调试的业绩表,表后须附合同协议书、由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签发的检验合格证书、产品鉴定证书的复印件,如以上资料均不能体现设备规模、型号的,业绩不予认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制造 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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