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现状评价招标公告

安全现状评价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东北公司2024年安全现状评价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ZY24-SY241-FW014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0号,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正)《安全评价通则》(AQ 8001-2007)《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写规则》(SY/T 6778-2010)等有关要求,公司对所辖范围内长吉线、铁大线等22条管道开展安全现状评价,1座油库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评估。
标段编号:东北公司2024年安全现状评价-003
文件发售金额(元):*****
标段内容:三标段包含新大线、新大复线、铁大复线的安全现状评价。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资质,业务范围包括: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化学原油、化学品。 3.3财务要求 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允许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有能力承担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须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注:如2023年财务报告及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复印件)未经审计,需提供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复印件)。 3.4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具有至少2项长输油气管道工程安全评价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注:需提交有甲乙方名称的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能证明项目已完成的签字或盖章资料(甲方盖章的反馈表或验收单或结算发票)作为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不予认定;有效业绩不满足下限要求及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5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1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5未被国家管网及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3.6人员要求 3.6.1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委派项目经理1名,项目经理应由获得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专职一级安全评价师担任,并具有3年及以上油气管道类安全评价或生产运营管理从业经验。(须提供高级职称证书、一级安全评价证书,以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3.6.2其他人员要求: 项目组至少具有6名(不含项目经理)专职的安全评价技术人员,配备的人员专业应满足《安全评价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1号令)的要求,油气储运、设备、仪表、电气、防腐、安全每个专业至少有一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且满足安全评价师三级及以上资格人员(须提供安全评价师证书,提供专业能力证明的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或相关论文证明扫描件)。【备注:根据《安全评价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1号令)相关要求,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可通过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学术专著、科技发明、科技进步奖、发表的论文等予以认定。学术专著指正式出版的原创著作;科技发明应已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标准应为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科技进步奖为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论文应已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 上述人员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劳动合同主要页和开标截止日前9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7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3.8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国家管网集团东北分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国家管网集团东北分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3.9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联系人:何磊
联系电话:159*****886
电子邮箱求:None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春祺
联系电话:024-********
电子邮箱:syzb10@cnp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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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报价网址:http://iscmdzzb.pipechina.com.cn:8081/#/trade-info

标签: 安全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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