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长乐镇长乐一村金甬铁路安置地块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嵊州市长乐镇长乐一村金甬铁路安置地块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1、发包人:嵊州市长乐镇长乐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发包代理机构:浙江经济建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3、工程名称:嵊州市长乐镇长乐一村金甬铁路安置地块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4、建设地点:嵊州市长乐镇长乐一村
5、发包价(即预算复审价):******元(其中暂列金额*****.98元,不下浮)。
6、发包范围及内容:嵊州市长乐镇长乐一村金甬铁路安置地块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7、质量标准:合格
8、工期要求:50日历天
9、竞包人资质等级要求:
(1)竞包企业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最新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地在嵊州市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报名起始日(投标时为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项目负责人资质: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10、发包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发包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在网上发布,由竞包人自行下载获取。
(2)发包文件领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3起至2024年09月19日止。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发包人不再一一通知。竞包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潜在竞包人可凭本企业适用于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CA数字证书登录“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本公告下方自行下载发包文件。竞包人须填写相关信息,未填写相关信息的,竞包文件不予接受。未取得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竞包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
(4)竞包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30分。
11.提交方式:
(1)电子竞包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竞包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2)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竞包文件传输,否则视为撤回竞包文件。
12.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4年09月19日09时30分。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 竞包人须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3)竞包人现场开标观摩地点:竞包人不能现场观摩。
(4)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60.188.240.40/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请各竞包人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嵊州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CA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
(5)竞包人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期间须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
备注:各竞包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各类技术问题请咨询:QQ技术支持群:*********、*********。
13、竞包办法:
(1)采用造价下浮率竞包价法。下浮区间为8%(含)—12%(含),各档之间步长为0.2%。
(2)中包价由发包人以现场随机抽取确定,即由发包人在下浮区间内随机抽取3个下浮率,前一个摇取的数值码在后一个摇取前不再放入摇号箱内,3个下浮率中最大下浮率的即为中包下浮率,并填写在下浮率登记表中,由发包人当众公布。
(3)决包:中包候选人由发包人在有效竞包人中随机抽取确定,由发包人抽取1个球号,球号对应的竞包人为中包候选人。中包价=(审定预算价-不下浮部分)×(1-中包下浮率)+不下浮部分。
14、竞包保证金:
(1)竞标担保金额:6400元(大写:陆仟肆佰元整)。
(2)竞标担保形式:电子保函。
(3)竞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试行)》,电子保函的保证期限必须不少于投标有效期;提交时间:应在2024年09月18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电子保函提交时间相同),竞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包括提交电子保函)。如因竞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竞包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竞包文件不予接受。如因竞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竞包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或者未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一律视为不响应发包文件,其竞包文件不予接受。
15、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形式:通过中包人的基本账户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账形式汇入指定账户。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包合同金额的2%,须在中包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缴至发包人账号,否则视作放弃中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凭完工验收资料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16、工程款支付:在发包文件中明确。
17、其他要求:根据嵊政办〔2018〕104号文件《嵊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约谈制度》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在中标公示期满后至签订合同日止对中标人进行约谈。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约谈的,招标人应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公管办,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公管办作出考核扣分和日常考评扣分处理。评标结果公布及中标候选人公示:在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公布评标结果。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
18、发包人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135*****819
发包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187*****202
发 包 人:嵊州市长乐镇长乐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经济建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3日
附件下载:
[A320*****010009*****001]嵊州市长乐镇长乐一村金甬铁路安置地块配套设施建设工程.SZSXZZF
嵊州市长乐镇长乐一村金甬铁路安置地块配套设施建设工程.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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