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采购需求: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食堂日常食材配送
采购方式:日常食材报价低价中标法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08:30~12:00时,15:00~18:00时(北京时间)。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供应商将失去响应资格。
递交地点及方式:投标单位按照需提供的资料清单提供,装订成册并密封,送至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地址:漳州市大通北路70号院内,康复楼6楼办公室。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96-*******。
二、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配送食材要求
(一)大米
1.中标人提供的晚籼米须符合GB/T1354-2009晚籼米国家标准一等指标要求(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及《食品卫生法》所规定的行业标准。
2.中标人提供的晚籼米应有食品安全标志,蒸后应可口有粘性、有香味。
3.晚籼米包装方式和包装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包装袋上有注册商标及QS认证标准、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质保期不得过半)、厂家厂址信息齐全,包装破损率为零。
4.中标人提供的晚籼米不允许有糟糠、碎米、发霉、结块、砂子及黄色、黑色或蒸后有酸味、霉味、异味、无粘性等及其他质量问题。
(二)面粉、油
1.应符合SB/T*****-93标准指标要求(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2.面粉:水分≤14.0%;灰分(以干基计)≤0.70%;粗细度:全部通过GB36号筛;湿面筋25.0%~30.0%;粉质曲线稳定时间≥3.0min;降落数值≥250s;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气味、口感:正常。
3.食用油:常温下外观清澈透明无悬浮物,气味纯正无异味,黄曲霉素不超过国家规定,不含抗氧化剂,不混合其他无效物质,不添加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质。
(三)肉类、海鲜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猪肉食品有检验检疫证明。
2.鲜猪肉脂肪洁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外表微干或微湿润,弹性好,有鲜猪肉特有的正常气味。
3.海鲜外表鲜亮、型态完整,无异味怪味,触摸有弹性。
(四)蔬菜类
1.中标人销售给招标人的蔬菜应当全部达到无公害级,部分需达到绿色,至有机级。做到新鲜、青嫩、干净、无腐烂、无杂质、无杂草、无黄叶、无老叶、无浸水泡水或注水。
2.新鲜指各类蔬菜无腐烂、变质、无臭水伤味、无糟软状态,尤其是黄、绿豆芽、鲜菌类应保持应有的新鲜度。
3.青嫩是指绝大多数蔬菜(除冬瓜、南瓜等外)不但青而且嫩;豆角类及葫芦瓜等要保持青色,外壳不能呈白色;青菜类和白菜类的外叶折断时不能有丝相连不断连的现象;丝瓜、苦瓜等折而易断,籽嫩而不硬;鲜蒜叶子不黄,头部与杆部一般大小相同;
4.干净、无杂质、无杂草泛指各类蔬菜,特别是根(块)茎类的蔬菜不能有泥巴,鲜蒜、香葱、香菜、洋葱等的根部要干净;
5.无黄叶、老叶主要指青菜、白菜类要见白、不能有老叶,花菜不能有青秆,鲜蒜、香葱等的杆部应当见白;
6.无浸水、泡水或注水主要指白菜类(含花菜)、瓜果类、鲜菌类及根(块)茎类蔬菜不能浸水、泡水或注水;
7.净菜率须在95%以上。
(五)冻品
1.冻禽产品应符合《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GB*****-2005),其他冻品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2.产品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
3.产品无过保质期;
4.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
(六)其它类
1.其它类具体品种和数量由采购方根据需要确定;
2.禁止提供“三无”产品、酒类品、硬包装物品(玻璃、瓷、易拉罐等),禁止以次充好,供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时间间隔,不能少于一个月,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及发现商品有变质或损坏(指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中标供货商必须保证无条件退换,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对采购方所采购的商品均由中标单位负责配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其中猪肉类及食堂每日备餐所需的物品需在每天上午9点前配送到位,其他商品按约定时间配送,特急物品需当天配送。中标方的车辆和配送人员,必须遵守采购方场所的相关规定。
四、投标需提供资料要求
投标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以下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
2.营业执照
3.常用食材报价单
附件:常用食材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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