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樟树市优势特色产业重点县项目建设主体遴选的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樟树市优势特色产业重点县项目建设主体遴选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着力推动我市中药材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壮大,聚焦从“五端”发力,大力培育一批基础条件好、研发投入高、市场前景广、发展潜力大的中药材龙头企业,根据《省厅关于开展优势特色产业重点县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市拟推荐一批龙头企业作为2025 年樟树市优势特色产业重点县项目建设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樟树市从事中药材生产、加工、流通等的已上交了2024年监测和递补材料的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具备樟树市发改委或樟树市工信局审批的项目备案通知书;
2、项目为2024年以来在建加工项目[指已经立项?(解决了项目用地、环评等问题,企业自筹资金到位,下同)、?但建设尚未完工的加工项目]、2025年新建加工项目(指已经立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加工项目)。同时,加工项目应符合国家环保、土地和产业等政策,原则上项目设施设备的投资应占总投资的40%以上。
3、项目建设必须围绕“五端”(生产端、加工端、流通端、供应端、销售端)发力,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合理安排拟开展的项目建设内容并编写好项目建设方案。
三、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企业将项目申报书于2024年9月17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
2、专家评审。由市农业农村局组成评审专家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核查评审。专家组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任务、资金使用方向、利益联结机制等),投资估算,工作进度安排等方面进行评审,评审出初步入选的可申报项目。
3、公开公示。在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2025 年樟树市优势特色产业重点县项目建设主体。
联系方式:0795-*******,联系人:肖秋云
???????????????????????????????????????????????????????????樟树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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