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招租公告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1:泉州市丰泽区城东片区安吉南路与瑞安街交汇处澜湖郡5号楼店面03(面积40.52㎡)2年租赁权;

标的2:厦门市思明区望海路51号201A室(面积426㎡)2年租赁权;

标的3:厦门市思明区望海路51号201B室(面积106.88㎡)2年租赁权;

产权状况

有产权证,标的产权权属明晰

有产权证,厦门市思明区望海路51号201A、201B合计两个单元房产登记在同一本《不动产权登记证》

实物状况

空置

原租赁合同2024年9月30日到期

资产明细清单

租赁物瑕疵

租赁用途

店面,不得经营餐饮及其它法律、法规明令规定禁止从事行业。

办公,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明令规定禁止从事行业。

租赁期限

4年

免租装修期

免租装修期15天。免租装修期内,承租方须缴纳此期间内的水电费、物业费等其它相关费用,但因承租方原因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装修期内的租金承租方应予以补交。

租金收缴方式

按季缴纳

水电及物业费

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租赁底价及递增率

租赁底价:1700元/月(含税价)

租赁底价:*****元/月(含税价)

招租底价:3206.4元/月(含税价)

履约保证金

房屋租赁保证金:1700元;公用事业费用及物业费保证金:1000元

房屋租赁保证金:*****元;公用事业费用及物业费保证金:2800元

房屋租赁保证金:3206.4元;公用事业费用及物业费保证金:700元

竞价方式

增价式拍卖

承租方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行政、企事业单位法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优先权情况

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其他情况说明

招租底价不含物业费、水电费

二、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出租方以租赁标的现有的状况出租,竞买人须充分评估标的物现状,参加竞拍即视为无条件接受标的物现状。

2、竞买人必须充分阅读拟签约的租赁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参加竞买即视为接受合同及协议中所有条款。

3、买受人应在拍卖后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出租单位签约。

4、如遇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承租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5、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房屋租赁合同》,产权所有人拥有最终解释权。

三、公告期限及报名手续:

公告期限: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19日。

报名手续:有意竞租者应于即日起至2024年9月19日17时前自行将保证金存入下列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和存款回执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户 名: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 (注:拍卖保证金)

银行账号:7341 6101 8260 0009 665

开 户 行:中信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四、拍卖会时间:

2024年9月20日上午10:00在中拍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采用网络拍卖,通过公开竞价确定承租人。

五、风险揭示:

1. 买受人应自行针对标的物的现状就拟开展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调查评估,并在拍卖会前对标的物现场看样,确保对标的现场状况无异议,拍卖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标的物。

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违约致使拍卖目的难以实现的,拍卖人可以重新拍卖。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支出及原拍卖应收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3. 若竞买人有违反本拍卖规则条款规定的行为,将被取消竞买(买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拍卖人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诉的权利。

六、咨询电话:潘先生 186*****793、谢女士 138*****994

七、监督电话: 0591-********

地址:福州五四路239号7层

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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