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选聘服务机构承担业务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工作的公告
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选聘服务机构承担业务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工作的公告
一、比选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海南联合)业务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工作服务项目。 2.服务内容:委托服务机构对海南联合公司业务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工作,包括整理分类、组件、排序、编页、编号、扫描、著录、装订、装盒、质检、编制案卷目录、数据备份等。 3.项目工期时间要求:业务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工作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服务工作并通过项目所有验收;如出现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批次档案成品,须在5天内完成返工工作。 4.服务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81号南洋大厦23层。 5.服务机构数量:1家。 6.最高限价:13万元整(含税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比选文件材料准备及其他须知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国家秘密载体资质证书、机构档案工作相关资质证书;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注:申请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证明资料,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二)比选文件材料准备及其它须知 1.参选人有详细、科学、合理、实用的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保密和安全措施、质量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措施等。 2.参选人在海南设有办事处或分支机构,能为本项目提供完全本地化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加盖公章。 3.公司简介(含员工数量、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及职称等)、档案服务项目近三年案例明细表(含海南省直机关、国企项目案例)及项目案例合同复印件(比选时需提供项目合同原件核对),以上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拟配备人员名单(含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年限、在本项目承担工作内容等,一式一份),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近三年社保记录、个人保密承诺书附在表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应提供明确报价,不能提供有选择的报价。 7.请将所有比选文件资料装进档案袋进行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将被取消评审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之内提交比选资料的; 2.近三年以来受到通报处罚的; 3.不遵守比选会场秩序、扰乱会场纪律的; 4.有其他违反比选公平性的情况的。 四、采购方需求 1.档案服务机构须严格按照《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 68-2017)、《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31)等相关规范要求,结合海南省档案馆入馆标准和海南联合档案管理制度,开展规范化整理和数字化加工。 2.数字化成果:目录数据EXCEL一套、图像数据一套pdf格式。 3.档案服务机构自带扫描仪、打印机等设备,电脑、电脑硬盘、移动U盘、办公耗材、办公家具和场地等由我司提供。 4.档案服务机构须保持本项目人员的稳定性和连贯性,自入场开始,至验收通过,本项目工作人员不得中途替换或调整。 五、比选事项 1.比选文件的要求 (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选聘公告》所有内容,按要求详细编制比选文件,并保证比选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2)不按资格要求提供的比选文件将被拒绝。 2.比选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比选文件资料按内容装订成册,准备一份(按照比选文件格式制作);提供的纸质版资料为打印文件,按A4规格制作,每页按顺序加注页码,装订牢固且不会轻易脱落;报名当天请将所有资料装进档案袋进行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3.参选文件递交时间: 2024年9月21日前。 4.递交参选文件的方式:专人送达或邮寄方式。 5.送达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81号南洋大厦23层收。标题注明“参选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业务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工作服务机构选聘”。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方的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6.比选时间: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 7.联系方式: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前,如有任何问题,可咨询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189*****872 。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交报名后不得撤回、修改,否则视同放弃。 2.确认为中选单位后,需与委托方签署合同,中选单位不得无故放弃,不得提出不利于采购人的要求,否则视同放弃中选资格。 3.中选单位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或在工作中无法保证质量,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参选机构对在选聘过程中接触到的委托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信息等(无论书面或电子)的内容保密,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保密义务在选聘期满后仍然有效。 附件: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比选文件 javascript:bid_showfile(); 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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