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至临沂高速公路工程环境监测及环保验收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临淄至临沂高速公路工程环境监测及环保验收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临淄至临沂高速公路工程环境监测及环保验收服务

二、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采购方:山东高速淄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四、采购内容:

(一)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环境监测及竣工环保专项验收服务。

(二)主要工作内容

(1)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和项目实际需求,编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监测)实施方案,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工程资料、调查报告编制要求等开展调查工作,进行工程内容核查,对污染源及环境敏感目标、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和设施落实情况及运行效果、环境管理状况、环境监理执行情况、环境风险方案与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存在的环境问题和公众意见等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2)对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规定,完成批复文件中要求的水环境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声环境监测、固废等及与环保相关的竣工验收环境监测工作。

(3)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预案》、《应急物资资源调查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等相关成果文件,并完成预案评审,负责预案评审会议会务工作及专家咨询、并承担相关费用等。

(4)及时提供噪声、振动、水质等相关环境监测数据,配合环保工程设计单位完善环保工程设计。对工程内容、敏感点及措施等进行核查,根据需要提出整改意见,并在完成整改后负责监测服务。

(5)通过现场查勘,结合查阅施工、监理和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的有关报告,对现场是否达到验收条件提出建设性意见,未达到验收条件的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并在整改后负责监测服务。

(6)配合建设单位完成自主验收工作,协助完成竣工环境验收报告审查、取得验收意见并及时上传平台完成公示。负责验收会议会务工作及专家咨询、并承担相关费用等。

(7)全部报告文件最终须通过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取得相关备案文件(如果有)资料等。并根据有关规定,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完成验收信息系统上的信息填报。

(8)验收期间,生态环境部门出台新标准规范,报价方应依据新实施标准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五、项目所需资格条件

(一)资质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高速公路环境监测或环保验收业绩。

(三)信誉要求:

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商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报价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六、供应商名称

山东高速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七、公告时间

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16日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山东高速淄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路街道办事处柳泉社区松龄东路111号

3.联系人:王辛堂

4.联系电话:186*****679

5.联系邮箱:llgsjhb@163.com

标签: 高速公路工程 环保验收服 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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