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彭街道百和社区百和苑、百景苑小区采购商混项目评审会发包公告
天彭街道百和社区百和苑、百景苑小区采购商混项目评审会发包公告
彭州市天彭街道百和社区百和苑、百景苑小区采购商混项目评审会发包公告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天彭街道百和社区百和苑、百景苑小区采购商混项目拟采取评审会发包确定服务单位。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评审会发包。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百和苑、百景苑小区采购商混;
2、项目内容及规模:采购c25预拌混凝土119m3,对百和苑、百景苑小区破损路面进行浇筑。
3、评审会发包范围: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主体均可参与;
4、项目实施地点:天彭街道百和社区;
5、项目业主单位:天彭街道百和社区居民委员会;
6、资金来源: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保障资金;
7、项目预算价:4.3万元;
8、项目最低限价:4.214万元。为预防申请单位报价低于成本价,形成不正当竞争,本项目允许业主单位设置最低限价。如低于最低限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发包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监督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申请单位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申请单位提供的工程及其有关的货物、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9、服务时间:2024年10月;
10、服务质量:本项目以议事会成员、街道干部、网格员代表、居民代表不少于21人开展民主评议,满意度达80%以上为合格,准予结项:满意度低于80%为不合格,应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评议。如重新评议满意度仍低于80%的,由社区依据项目协议中满意率不合格相关约定条款进行处置和结项。
11、付款方式:根据协议(合同)约定和项目评议结果进行报账结算。
二、报名条件与资格
1、报名条件与资格:成都市范围内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批准登记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或社会企业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完备的组织管理制度;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有独立的银行账号能够开具税务发票:4.具有专业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履约能力;5.具有开展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6.通过年检的社会机构、团体、社会企业等参加发包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7.具备项目所要求的资质;8.申请单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期间;9.未纳入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
2、报名时间:凡有意向参与评审会发包的单位请于2024年9月14日(星期六)上午9:00至9月23日(星期一)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到百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报名。报名详细地址:天彭街道百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联系人:张女士,电话:159*****800。
3、报名所需提交资料:1.报名须是单位法人或书面委托人,被委托人须持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和身份证复印件;2.需携带意向承接主体的登记证书或备案凭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
三、发包保证金提交
本项目评审会发包申请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发包3%保证金人民币1290元(不接纳个人名义缴款),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玖拾元整。
若申请人中选,发包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竞争性发包申请人未中选的,在中选人签订《百和苑、百景苑小区采购商混项目合同》后予以退还(不计息)。若项目申请机构未按时提交申报文件和参加评审会的(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除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评审会发包保证金不予退还。
评审会发包保证金直接提交至成都农商银行彭州昇华台分理处;户名:四川省彭州市天彭街道百和社区居民委员会;账 号:022*****012**********;款项来源填写为:天彭街道百和社区2024年百和苑、百景苑小区采购商混项目评审会发包保证金。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3日下午17:00。
四、评审会事项
1.评审会时间:2024年9月29日9:30。
2.评审会地点:天彭街道百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会议室。
3.评审会发包申请人现场提交的资料:经密封和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
4.评审办法:评审会开始后(至少3家单位满足报名条件要求),申报主体依据抽签顺序逐一进行项目陈述,陈述内容不能脱离项目申报书范围,由参会人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街道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相关专家及其他居民代表等)对项目报价、项目内容、方案可行性、项目申请机构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投票(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得票最高且过半的单位作为中选单位;若得票最高的单位票数未过半,则取得票高的前两个单位,由参会人员(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再次投票,直至选出中选单位,并按得票高低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
五、中选公示
本项目中选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9日。
社区联系人及电话:张女士,159*****800。
天彭街道纪工委办公室电话:028-********。
六、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与第一中选候选人签订项目合同。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签订合同的,将与第二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
四川省彭州市天彭街道百和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4年9月13日
标签: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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