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审服务”的询价函
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审服务”的询价函
各有关供应商:
按照《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现就“第七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审服务”工作进行询价,请有意向的单位进行书面报价。
一、 项目名称
第七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审服务
二、 服务需求
保障评审活动的顺利开展,包括提供会议室、电脑、打印机等能够满足评审需要的评审场所及相关设备;保障专家及工作人员食宿,为其发放评审费等;负责文件袋、桌签、纸笔、文件资料等会议材料及证书印制。
三、 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承接此类项目的业务资质;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 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要求,形成服务总报价的询价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包括响应单位简介(名称全称、法人代表名称、主营业务、主要成绩),后附相关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等。
(二)工作方案(完成该项目的工作方案,包含工作内容,团队情况,工作时间,提交成果等)
(三) 报价费用明细(需列清单价、数量及总价)
(四)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未按询价函要求提供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询价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下午16:00)前,以纸质版形式(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均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并请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电子版发送邮箱:whtfyc@126.com)
联 系 人:张巍伟********
王若晴 132*****586
邮 箱:whtfyc@126.com
地 址:石家庄市育才街175号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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