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石棉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2024年中央、省委一号文件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快形成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夯实稳粮扩油人才支撑,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4〕266号)和《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五项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58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2024年中央、省委一号文件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战略部署,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坚持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民素质素养协同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构建粮经统筹、种养循环的现代农业体系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方案编制依据
1.《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4〕266号);
2.《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五项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58号)。
三、实施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2024年,紧密围绕全面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全面支撑农民素质素养提升,聚焦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人才需求,整体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紧密围绕稳粮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以农民为中心、服务产业、注重质量、适度竞争、创新发展的原则,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农村持续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具体目标
1.做好分层分类培训工作。坚持做好省市县不同层次的分类培训,按照省级培训要求选好培训人员,县级培训重点做好各类技术配合、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和产业带头人培训工作。
2.强化培训质量提升。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结合我县实际,根据农时农事安排和学员需求,设计综合素养课、技能培训课和能力拓展课。按需制定培育计划,量身定制培训课程,综合运用和优化组合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践实训、线上学习、观摩交流等多种形式,创新培训方法,提高培训实效。
3.确定培训目标。2024年围绕粮经统筹、粮食安全、落实大食物观、农村电商,结合我县粮油、黄果柑、枇杷等产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开展粮经复合、大豆油料扩种、种养循环等生产技能技术培训和农村电商全域经营知识系统培训。
(三)培训任务
1.省级农业经理人调训2人,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
2.县级经营管理型培训59人,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
四、培训资金使用概算
(一)项目总资金
石棉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总投资25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
(二)分项投资概算
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分项概算及培训标准具体如下:
石棉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概算表
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培训标准(元/人) | 培训数量(人) | 金额 (元) | 比例 | 备注 |
1.省级农业经理人调训 | 遴选2人参加省级调训 | 8000 | 2 | 6.4% | ||
2.县级专业生产型培训 | 县级培训59名经营管理型人才(含高素质农民培训资料) | 3966.1 | 59 | 93.6% | ||
合计 | 61 | 25 | 100% |
(三)培训资金使用
省级农业经理人调训的培训资金用于缴纳参与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费,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时间由省级主管部门确定;县级经营管理型培训按“理论学习”“田间课堂”“参观学习”“跟踪服务”四个内容进行,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线上学习比例不得高于总学时数的30%。培训资金主要用于培训机构进行农民课堂培训及实训、参观考察费用、授课人员的讲课费、住宿费、交通费、误餐费以及学员食宿费、教材费、资料费、学习考察费、交通费、培训期间保险费、教学场地及设施使用或租赁费、教学耗材费、实训费、宣传组织费、联系学员通信费、教学(实训)交通费、班级管理人员补助费等。
六、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
2024年8月编制石棉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审批,送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24年9—12月,完成对省级农业经理人调训、县级经营管理型培训人员的遴选,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县级培训机构,全面完成培训任务。
(三)总结验收阶段
2025年1—2月,对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开展绩效评价,接受省市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七、组织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及时摸清培训对象需求,确定年度培训目标,按照要求及时编制年度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保障资金投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项目管理、抓好跟踪指导、压实工作责任。主动加强与妇联、共青团、科协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培育工作合力。
1.精准培育对象
根据石棉县农业产业发展需求,联合乡镇开展培育需求摸底调查,遴选有意愿、有需求的农民参训,重点培育种养大户、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龙头企业、返乡创业者等人员,让真正从事农业生产、迫切需要提升素质和生产技能的农民接受培育,具体要求如下:
(1)省级调训人员(2人):年龄在25-55周岁,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农业行业专业知识和从事经营管理的人员。
(2)县级培训人员(59人):年龄在18-60周岁,初中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的种养大户、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龙头企业、返乡创业者等人员。
2.遴选培训机构
省级农业经理人调训的培训机构由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确定。县级经营管理型人才培训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培训机构。
3.强化信息化手段应用
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等在线学习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和考核,鼓励农民自主学习,实现线上培训过程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有据可查。
(二)全程监管
1.建立健全机制
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公开公示、检查验收、档案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分工,统一规范项目实施行为。
2.强化工作监管
对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对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带头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制度,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要求、质量把控不严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必要时要求停班整改。
3.强化信息化监管
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培训在线监管和绩效评价,对培训教师、培育基地、培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提高线上评价覆盖面。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基本信息100%入库,确保培训过程全程可监测可追溯。
4.强化资金监管
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中《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科学、支出方向协调、坚持绩效导向”的原则做好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实施。
为深入贯彻2024年中央、省委一号文件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快形成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夯实稳粮扩油人才支撑,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4〕266号)和《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五项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58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2024年中央、省委一号文件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战略部署,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坚持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民素质素养协同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构建粮经统筹、种养循环的现代农业体系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方案编制依据
1.《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4〕266号);
2.《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五项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58号)。
三、实施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2024年,紧密围绕全面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全面支撑农民素质素养提升,聚焦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人才需求,整体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紧密围绕稳粮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以农民为中心、服务产业、注重质量、适度竞争、创新发展的原则,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农村持续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具体目标
1.做好分层分类培训工作。坚持做好省市县不同层次的分类培训,按照省级培训要求选好培训人员,县级培训重点做好各类技术配合、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和产业带头人培训工作。
2.强化培训质量提升。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结合我县实际,根据农时农事安排和学员需求,设计综合素养课、技能培训课和能力拓展课。按需制定培育计划,量身定制培训课程,综合运用和优化组合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践实训、线上学习、观摩交流等多种形式,创新培训方法,提高培训实效。
3.确定培训目标。2024年围绕粮经统筹、粮食安全、落实大食物观、农村电商,结合我县粮油、黄果柑、枇杷等产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开展粮经复合、大豆油料扩种、种养循环等生产技能技术培训和农村电商全域经营知识系统培训。
(三)培训任务
1.省级农业经理人调训2人,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
2.县级经营管理型培训59人,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
四、培训资金使用概算
(一)项目总资金
石棉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总投资25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
(二)分项投资概算
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分项概算及培训标准具体如下:
石棉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概算表
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培训标准(元/人) | 培训数量(人) | 金额 (元) | 比例 | 备注 |
1.省级农业经理人调训 | 遴选2人参加省级调训 | 8000 | 2 | 6.4% | ||
2.县级专业生产型培训 | 县级培训59名经营管理型人才(含高素质农民培训资料) | 3966.1 | 59 | 93.6% | ||
合计 | 61 | 25 | 100% |
(三)培训资金使用
省级农业经理人调训的培训资金用于缴纳参与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费,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时间由省级主管部门确定;县级经营管理型培训按“理论学习”“田间课堂”“参观学习”“跟踪服务”四个内容进行,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线上学习比例不得高于总学时数的30%。培训资金主要用于培训机构进行农民课堂培训及实训、参观考察费用、授课人员的讲课费、住宿费、交通费、误餐费以及学员食宿费、教材费、资料费、学习考察费、交通费、培训期间保险费、教学场地及设施使用或租赁费、教学耗材费、实训费、宣传组织费、联系学员通信费、教学(实训)交通费、班级管理人员补助费等。
六、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
2024年8月编制石棉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审批,送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24年9—12月,完成对省级农业经理人调训、县级经营管理型培训人员的遴选,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县级培训机构,全面完成培训任务。
(三)总结验收阶段
2025年1—2月,对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开展绩效评价,接受省市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七、组织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及时摸清培训对象需求,确定年度培训目标,按照要求及时编制年度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保障资金投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项目管理、抓好跟踪指导、压实工作责任。主动加强与妇联、共青团、科协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培育工作合力。
1.精准培育对象
根据石棉县农业产业发展需求,联合乡镇开展培育需求摸底调查,遴选有意愿、有需求的农民参训,重点培育种养大户、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龙头企业、返乡创业者等人员,让真正从事农业生产、迫切需要提升素质和生产技能的农民接受培育,具体要求如下:
(1)省级调训人员(2人):年龄在25-55周岁,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农业行业专业知识和从事经营管理的人员。
(2)县级培训人员(59人):年龄在18-60周岁,初中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的种养大户、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龙头企业、返乡创业者等人员。
2.遴选培训机构
省级农业经理人调训的培训机构由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确定。县级经营管理型人才培训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培训机构。
3.强化信息化手段应用
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等在线学习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和考核,鼓励农民自主学习,实现线上培训过程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有据可查。
(二)全程监管
1.建立健全机制
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公开公示、检查验收、档案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分工,统一规范项目实施行为。
2.强化工作监管
对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对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带头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制度,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要求、质量把控不严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必要时要求停班整改。
3.强化信息化监管
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培训在线监管和绩效评价,对培训教师、培育基地、培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提高线上评价覆盖面。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基本信息100%入库,确保培训过程全程可监测可追溯。
4.强化资金监管
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中《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科学、支出方向协调、坚持绩效导向”的原则做好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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