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购买服务事项承接职称辅助工作的通告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购买服务事项承接职称辅助工作的通告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拟向1家单位购买(承接职称辅助工作)服务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要求
1.承接主体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
2.有人事管理、职称等相关业务办理经验。
二、主要任务
1.协助做好教育、卫生、工程、会计、新闻、播音、艺术、文博、图书、出版、非公、教练、运动员、农业、技工学校等15个系列和职称评审改革试点的职称材料审核、申报委托、档案整理、咨询回复等评审管理辅助工作;
2.协助做好约1万本职称证书制作、电子证照管理、文书制作约500份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3.做好交办任务。
三、其他要求
承接主体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利用工作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从事与辅助职责无关的其他活动;不得从事其他损害单位利益或者形象的活动。
四、服务期限及服务费用
1.服务期限原则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费用预算控制在24.9万元/年以内,其中80%于项目外包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20%于项目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3.市人社局对购买的服务实行动态管理,在合同期限内,如承接主体不胜任工作要求或者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可以根据项目外包服务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
五、寄送资料有关要求
报名单位按以下要求寄送相关资料:
1.《承接购买服务事项报名表》。
2.单位简介。内容及佐证材料: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含正本及副本)、相关许可资质;诚信奖励、激励;近5年内获省、市级奖励的复印件。
3.项目承接方案。内容及佐证材料:项目承接方案切实可行,对项目任务内容做出响应,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熟悉政府行政工作,近5年内已承接党政机关、群团组织购买服务项目;熟悉人力资源、职称方面政策,具有办理职称事务或承接职称业务经历;员工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含单位组织架构图、组织管理原则、人事管理制度、考勤管理规定、员工考核管理规定等);保密制度;对项目的建设性意见。
4.本次服务报价(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服务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格)。
六、工作程序
1.报名
如有意者,请于2024年9月23日下午6:00前,将《承接购买服务事项报名表》(见附件)、有关资料和证明文件复印件邮寄或送至市人社局西楼1115室。(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西楼11楼,邮编:******,联系人:蔡婷婷,联系电话:*******)
2.评审
市人社局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综合考虑报名单位的资格条件、承接方案等因素,确定承接购买服务事项的单位名单。
3.公示
通过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将确定的承接主体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4.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人社局将与确定的承接主体签订正式的服务合同。
附件:承接购买服务事项报名表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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