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经开区兴原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建设服务承接主体招标公告

松原经开区兴原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建设服务承接主体招标公告


松原经开区兴原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建设服务承接主体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CCWS-SY*******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松原经开区兴原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建设服务承接主体已由松开经发[2016]50号文件批准招标,招标人为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局,资金来源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购买服务名称:松原经开区兴原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建设服务

2.2 招标范围:建设服务承接主体

2.3 建设地点: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乡

2.4 建设时间:20161020日至 2019731日;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具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投资等相关营业范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负责人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69 19 日至2016 9 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长春市唯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9日13时30分,地点长春市唯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局

地址:松原市 邮编:138000

联系人:闵东旭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唯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7407号 邮编:130033

联系人:李亮

电话:159*****676 传真:****-********-***

2016年9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主体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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