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一批二次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一批二次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一批(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0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FS2024(NH01)XZ0045
项目名称: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一批(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18,6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一批(包3)):
采购包预算金额:1,018,6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护理床 | 49(张) | 详见采购文件 | 245,000.00 | - |
1-2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儿童病床 | 22(张) | 详见采购文件 | 110,000.00 | - |
1-3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电动病床 | 8(张) | 详见采购文件 | 560,000.00 | - |
1-4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血透专用床 | 14(张) | 详见采购文件 | 54,600.00 | - |
1-5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翻身气垫床 | 1(张) | 详见采购文件 | 49,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个工作日内;如因采购人场地未能达到设备要求的安装条件或其他不可控因素而导致不能按期收货的,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另行商定交货时间。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可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四种证明材料之一即可) 1.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一批(包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所投设备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生产。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一批(包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有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证书(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证书扫描件):①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②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投标人所在地实施“一照通行”相关政策,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事项以二维码形式集中反映在营业执照上的,应提供扫描二维码后反映的有效许可事项信息截图。
时间: 2024年09月13日 至 2024年09月2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4年10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样品送达地点和时间:开标当天8:30-9:00,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夏南路58(方舟一号二楼))。
名 称: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佛山市南海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东路23号
联系方式:0757-********
名 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城智大厦1栋10楼
联系方式:0757-********
项目联系人:霍先生
电 话:0757-********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3日
标签: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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