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轮南十三井危险品库燃气安全隐患治理项目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轮南十三井危险品库燃气安全隐患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轮南十三井危险品库燃气安全隐患治理项目 |
项目概况: | (1)轮南十三井危险品库目前仍然使用液化气罐为常驻人员进行食材加工。按照公司《关于开展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要求,液化气罐存在意外爆炸风险,现对轮南十三井危险品库使用的液化气罐和燃气灶升级改造为电灶,进行隐患治理。项目由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组织实施的轮南十三井危险品库燃气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行竞争性谈判。项目估算总金额: 8万元(不含税)(2)服务地点:轮南十三井测井综合基地 。(3)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5)服务范围:项目清单中所有内容,详见附件1。(6)服务方式:包工包料。(7)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8)付款方式:自验收合格之日起,45日内甲方安排挂账,挂账完毕后,视甲方资金计划安排付款。(9)资金来源:直接成本、安全费用 。(10)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10时30分,地点:华厦城市广场2号楼5层会议室。 |
项目单位: | 塔里木分公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营业执照: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响应人参加,需提供对应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形式: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承诺书。3、人员要求:电工1人,证明材料需提供:提供员工电工证及2024年1月至2024年8月中社保连续6个月。4、信誉要求:4.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2.“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3.响应人、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失信、行贿犯罪行为承诺。提供形式:提供查询截图和承诺书。5、其他要求:5.1.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所属单位处罚的响应人(复查合格的除外),资格将被否决。5.2.近一年内未出现因响应人原因不履行中标结果、合同的情况。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报名。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6、联合体响应人: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提供形式:提供非联合体报名承诺书。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的承包商,请于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18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在华厦城市广场2号楼22层2203室获取谈判文件。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赵建福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189*****101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项目负责人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0*****187 |
其他: |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10时30分,地点:华厦城市广场2号楼5层会议室。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项目单位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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