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

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

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

(2024-JLNADK-F1001)

现就副食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LNADK-F1001

三、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包(1):1200万元;包(2):800万元。

2.采购内容及需求:

①项目内容:

包(1):禽畜肉、水产冻品类(主要包含猪鸡鸭牛羊等禽畜肉和水产冻品类商品);

包(2):蔬菜、水果、干杂调料类(主要包含蔬菜类、干菜、奶制品豆制品类、蛋类、腌菜类、米粉类、调料饮料类商品)。

②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包(1)和包(2)同时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在一个包组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包组织的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则只在包(1)中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包(2)不推荐其作为中标候选人。包(2)由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递补,推荐该包(2)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③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以合同约定的履约时间为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八)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含亲属),不得参与投标。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他人。

(十)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十一)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十二)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及上级部门的有关保密要求。

(十三)近两年连续中标招标人副食品项目的供应商不允许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十四)投标人须为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的供应商。

(十五)已进行投标登记并经招标人现场考察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人所在地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在现地考察阶段进行现场核查,不具备条件的视为报名不通过,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9月12日8:00至2024年9月22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

(二)投标登记时间:2024年9月12日8:00至2024年9月19日18:00。

(三)投标登记流程:提交《报名资料》扫描件→等待审核→招标人进行实地考察→潜在投标人通过招标人现场考察→发放招标文件。

①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副食品采购(2024-JLNADK-F1001)+包(1或2)+“公司名称”+“报名资料”;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同主题,复印件扫描无效。审核通过的,完成登记报名,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人将通过电子邮件回复未通过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投标登记时间内重新提交《报名材料》。采购人邮箱:jxyfkgg@163.com。

投标登记时需提交的《报名资料》包括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满足本公告第四条第(五)-(九)项明确的书面声明;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8)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十一)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9)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0)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提供已在军队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的页面截图。

投标登记后,招标人对所有提交登记报名的潜在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经招标人实地考察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招标人将通过电子邮件发放招标文件,未通过实地考察的潜在投标人,招标人将向潜在投标人通报考察情况和未通过实地考察的原因。

(四)招标文件售价:免费发放。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0月9日9时00分。

(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9时30分。

(三)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03会议室。

(四)递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0月9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03会议室。

八、信息发布媒体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www.plap.cn)上发布。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某单位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

(二)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20-**************

189*****022

林先生 联系电话:020-**************

186*****747

(二)监督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20-**************

153*****850

2024年9月12日

,广东,广州市,越秀区,广州,020-

标签: 副食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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