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明月山桂溪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修复项目排水管网错混接点-招标/资审公告
垫江县明月山桂溪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修复项目排水管网错混接点-招标/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 垫江县明月山桂溪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修复项目(排水管网错混接点)已由垫江县发改委以垫江发改委发〔2021〕4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兴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兴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垫江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d315HDPE钢塑复合缠绕管389m,新建d400HDPE钢塑复合缠绕管2975m,新建d500HDPE钢塑复合缠绕管 279m,新建d600HDPE钢塑复合缠绕管460m,新建结构性破坏修复部分d400-d600HDPE钢塑复合缠绕管约400m,现浇钢混检查井303座,双篦雨水口6座,八字形出水口3座,混凝土道路破坏及恢复3470平方米,沥青道路破坏及恢复3470平方米,人行道破坏及恢复6478平方米,挡墙拆除及恢复40立方米,新建围墙23m。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3元
2.4 招标范围: 新建d315HDPE钢塑复合缠绕管389m,新建d400HDPE钢塑复合缠绕管2975m,新建d500HDPE钢塑复合缠绕管 279m,新建d600HDPE钢塑复合缠绕管460m,新建结构性破坏修复部分d400-d600HDPE钢塑复合缠绕管约400m,现浇钢混检查井303座,双篦雨水口6座,八字形出水口3座,混凝土道路破坏及恢复3470平方米,沥青道路破坏及恢复3470平方米,人行道破坏及恢复6478平方米,挡墙拆除及恢复40立方米,新建围墙23m,施工图所示的工作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无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兴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新华南街15号 | 地址: | 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街道华润广场B座2601 |
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人: | 雷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186*****187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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