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场地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焚烧场地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吉林市殡葬服务中心焚烧场地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Z0916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殡葬服务中心焚烧场地面改造工程已由吉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殡葬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施工一个标段。 建设内容:焚烧场地面改造工程。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招标。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工程建设地点为吉林市。 2.5计划工期:2016年10月21日-2016年11月20日,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并符合吉建招【2015】6号文件要求),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施工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施工企业在我市承揽工程,按相关文件办理备案手续。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9月18日至2016年9月22日16时止。 4.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6年9月18日至2016年9月22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8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八楼804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74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000267。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殡葬服务中心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青年路68号 联系人:于颖 联系电话:135*****4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花园小区6号楼南侧 联 系 人:张晶 日期:2016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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