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广州同城现金清分及金库保管业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广州同城现金清分及金库保管业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广州同城现金清分及金库保管业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为满足广州同城各支行回笼现金、上门收款现金的清分及现金保管业务需要,我行拟开展广州同城现金清分及金库保管业务项目,现公开对现金清分及金库保管业务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能够按要求完成我行广州同城各支行回笼现金、上门收款现金的清点、冠字号码留存、鉴伪、剔残、现金捆扎、对账以及现金保管工作。
1.2 技术要求:
1.2.1配备武装押运车辆及人员,保证现金尾箱的运输安全。
1.2.2设置有符合各监管资质要求的保管场地及规范专业的金库,可以妥善处理好广州同城各支行及上门收款现金尾箱保管问题,确保现金尾箱保管安全。
1.2.3配备数量充足的符合人行或监管要求的专业清分机具,配置的清分设备、验钞机等出纳机具应全部符合《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JR/T0154—2017)(简称“金标”),且具备冠字号识别追踪管理功能,清分完成后的钞票冠字号至少保存3个月。
1.2.4配备具有人行要求的反假资格证书等相关技术人员团队,清分人员通过反假培训并具备反假货币资质,能胜任现金业务工作。能够准时对我行广州同城各支行回笼现金或上门收款现金进行清点、鉴伪、剔残、现金捆扎、对账等现金相关工作。
1.3 资质要求:
1.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企业成立1年以上,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1.3.2供应商持有安全合格证、保安服务许可证。
1.4 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提供近两年的财务报表,以证明其经济实力和履约能力,可稳定提供服务。
1.5 经验要求:具有现金清分和金库保管项目的经验
能够提供以往的同类案例,包括但不限于2019年至今与各类企业相似的成功案例。
二、报名要求
2.1 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如未能开立账户,需另开具相关说明。
2.2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3 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23:59止。
四、报名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詹先生,联系电话:130*****705,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8:00(其他时间请勿打扰)。若有意向请将供应商资料于征集截止时间前提交至gysxygz@cib.com.cn邮箱。
报名注意事项:
1.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三项:
材料1:《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广州同城现金清分及金库保管业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
材料2: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广州同城现金清分及金库保管业务项目信息收集表
材料3:供应商准入信息导入模板
以上三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附件,提交材料无需加盖公司盖章。
2.提交资料所发送的邮件名称如下:《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广州同城现金清分及金库保管业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请仅发送一封邮件,拆分发送多封邮件视为无效应答。
3.提交供应商资料大小最好不超过10M。(若系统拦截视为无效应答,附件请勿通过第三方邮箱转存附件)。
五、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本次市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仅为调研市场情况发起。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会联系报名者,材料予以保密。
3.本次市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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