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污水处理厂采购安装视频监控设施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涪陵污水处理厂采购安装视频监控设施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涪陵污水处理厂采购安装视频监控设施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涪陵污水处理厂采购安装视频监控设施项目(第二次),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采购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2.比选范围:采购安装摄像机4套及附属设备设施,其中进、出水仪表房3套,进水采样点1套。并与区生态环境部门完成联网,与我厂上级主管部门完成专线联网,厂区可通过PC端实时监控查看。

注:以上比选范围内货物包括但不限于选型、供货、装配、包装、运输和保险、装卸、保管、安装、调试、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维护等全部内容。

3.采购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位

限价单价(元)

限价总价(元)

备注

1

摄像机

分辨率≥200万像素,镜头焦距:4mm,夜视距离≥20米,全彩夜视,支持智能人形检测,DC12V供电,IP66防水防尘

4

1625.00

6500.00

含支架

2

硬盘录像机

8通道

1

5700.00

5700.00


3

硬盘

8T

2

1900.00

3800.00


4

光纤

4蕊单模

600

6.40

3840.00


5

收发器


2

850.00

1700.00


6

交换机


2

1000.00

2000.00


7

安装费

含辅材,布线,安装,调试

1

*****.00

*****.00


合计

*****.00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2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9月8日以来类似业绩至少各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

4.3必须响应本项目技术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理)。

4.4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6-8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4.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5.技术要求

(1)《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016)

(2)《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2017 )

(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16)

(4)《公共安全重点区域视频图像信息采集规范》(GB*****-2018)

(5)摄像机清晰度不低于200万像素,夜视距离不低于20米,全彩夜视,支持智能人形检测,DC12V供电,IP66防水防尘。

(6)与涪陵区生态环境部门完成联网,与我厂上级主管部门完成专线联网,厂区可通过PC端实时监控查看。

6.供货期限:7个日历天。

7.供货地点: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江东厂,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涪清路312号。

8.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所供货物为全新,原装正品产品,且随货物到场一并提供该货物的合格证。

9.质保期:12个月。

10.本次比选的最高限价为*****.00元(肆万元整),超过限价单价和限价总价的报价文件均作废标处理,按最低价中标。

11.低价风险担保金:

(1)低价风险担保:中标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时提供,如不按时足额提供,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比选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比选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中标人的不良行为直接记12分,纳入重点关注名单。

(2)中标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①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

②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85%-中标价)×3;

③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时间:签订本合同前,中标人按担保金额向比选人提交低价风险担保;

④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比选人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并取消中标资格。

⑤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自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成之日止。

⑥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合同履约完成后30天内退还。

12.本采购项目为固定综合包干单价,以市场价为计价方式,报价包含完成产品交货的各项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包装费、保险费、上下车费、二次转运费、安装费、利润、税金等各种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交货后的售后服务等所需相关费用。

13.到货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后投标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所有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剩余5%尾款待质保期满后支付。

14.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业绩证明

(5)技术响应文件

15.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5.1评审小组将按规定时间密封报送的报价资料,当众查验开启。

15.2由评审人员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核,按比选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实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要求,如有不符合项则视为废标。若收到有效报价少于三家,我司将否决所有投标,重新组织报价评审。

我司将结合项目要求、技术响应等因素进行评审,在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16.招标文件的获取

16.1投标人于2024年9月13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16.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16.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如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档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17.投标文件的递交

17.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9月18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涪清路312号。

17.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1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19.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涪清路312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3-********


标签: 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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