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政采公字〔2024〕18号建安水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购买税务局后台服务器架设及移动终端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建安水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购买税务局后台服务器架设及移动终端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资审公告
建安政采公字〔2024〕18号建安水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购买税务局后台服务器架设及移动终端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建安水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购买税务局后台服务器架设及移动终端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资审公告
建安政采公字〔2024〕18号
许昌建安水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安水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购买税务局后台服务器架设及移动终端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建安水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购买税务局后台服务器架设及移动终端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117.159.53.1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建安政采公字〔2024〕18号
2、项目名称:建安水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购买税务局后台服务器架设及移动终端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3、标段划分:该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4、预算金额:******.00元(自筹资金)
最高限价:******.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的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建安政采公字 〔2024〕18号-1 | 第一标段 | ******.00 | ******.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建安水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购买税务局后台服务器架设及移动终端设备采购项目,包括购买服务器、虚拟化软件、软件授权、微型计算机、显示器、机柜、交换机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117.159.53.11:*****/)
3.方式:在线下载。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请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上传投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请投标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点击“平台导航”下方左侧的“网上开标大厅”进入不见面大厅登录页面——选择“投标人”身份,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在“今日开标项目”中找到已投标的项目——鼠标点击该项目即可进入开标操作界面,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前请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的“服务指南”栏目下《必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相关内容。
2、投标投标人在电子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致电0374-*******进行咨询。
八、对本次准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许昌建安水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文化大厦8楼
联系人:李瑞
联系方式:130*****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许昌市建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许昌市建安区兴业大厦四楼4159室
联 系 人:政府采购交易股
联系方式:03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瑞
联系方式:130*****366
许昌建安水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3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前自行联系CA数字证书或移动数字证书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
2.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提交、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或移动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的最新版本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投标文件。一个标段对应生成2份电子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和.nXCSTF),其中后缀格式为“.XCSTF”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用于上传至交易系统中投标。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后,应在上传页面进行模拟解密,以验证是否能够成功解密。
5.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前请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的“服务指南”栏目下《必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相关内容。
5.2 投标人应按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提前设置好浏览器,并于开标时间前登录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按照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5.3 根据开标大厅界面右侧“公告栏”中的系统提示,投标人应在“标书解密”环节完成解密操作。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5.4 在“唱标”环节,投标人应对唱标信息进行确认,投标人未进行唱标确认操作的,视同认可唱标结果。
5.5 在“开标结束”环节,投标人应在《开标情况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6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异议,可在本项目开标大厅界面右下方“发起异议”中提出提出异议。
6.评标依据
6.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6.2 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如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评标期间合理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的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7.相关事项
7.1为使更多投标人能参加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仍允许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但为提高采购效率,在公告期限届满之后下载招标文件的,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期限从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在公告期限届满之前下载招标文件的,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期限从下载之日起计算。
7.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采购公告栏提供的招标文件仅供浏览。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移动数字证书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的“投标人”登录入口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标签: 移动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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