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中房尚城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黑河市中房尚城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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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黑河市中房尚城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2024]ZFCG022 号)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黑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黑河市中房尚城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黑河市中房尚城小区业主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黑河市中房尚城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项目(二次)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
鑫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黑河市铁路街 378 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合同包 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合同包 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统一格式),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法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声明函,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并出具有效的法人、
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http://wenshu.court.gov.cn/)提供公告发布后网
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打印核查结果,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将否决其投标;
(5)供应商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提供公告发布后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打印核查结果,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的,投标将否决其投标;
(6)供应商自行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
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网站查询截图,打印核查结果,若有被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的将否决其投标。
(7)、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方式:线下获取,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黑龙江鑫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黑龙江省黑河市铁路街 378 号)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黑龙江鑫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黑龙江省黑河市铁路街 378 号)
七、其他
项目概况:
黑河市中房尚城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项目(二次)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鑫亿工程
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黑河市铁路街 378 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2024]ZFCG022 号
项目名称:黑河市中房尚城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项目(二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多层每月每平方米 0.6 元;高层每月每平方米 0.9 元,商服每月每平方米 1.00
元;
最高限价:多层每月每平方米 0.6 元;高层每月每平方米 0.9 元,商服每月每平方米 1.00
元;
采购内容:
1、维护更新门禁系统,人脸识别入户(小门、单元门),钥匙扣 3 个/户,(签订合同)后 3
个月内完成)
2、小区亮化绿化增加和更换路灯(20 个以内),垃圾桶换新(签订合同)后 3 个月内完成)
3、增添儿童娱乐设施(签订合同后 3 个月内完成)
4、小区车位重新规划(签订合同后 3 个月内完成)
5、电梯一年一检
6、物业管理人员统一着装,经理 1 人,文员 2 人,保安 4 人,保洁 4 人,维修工 1 人,垃
圾清运 1 人,庭院保洁 1 人。
7、每年 12 月 20 日公布物业流水。
8、每年 12 月 21 至 25 日征询全体业主对物业服务满意度,满意度不低于 70%。
9、服务内容:
一:保洁服务:
1、会议室、卫生间、 垃圾桶、地面墙砖、电器设施、消防设施、门窗、桌椅及屋内各种设
备区域清洁、消毒、清洗及垃圾运送工作,做到设施清洁、洗手盆、大小便器无污垢、洗漱
间无杂物,室内空气无异味,垃圾桶内垃圾不超过垃圾桶 2/3 大厅、楼内、公共通道地面干
净、无污渍;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门窗玻璃干净无尘,
无明显印迹;门把手干净、无印迹、定时消毒; 天花板干净,无污渍、无蛛网;灯具干净
无积尘,无污迹,进出口地垫摆放整齐,表面干净无杂物,盆栽植物无积尘。 会议室、接
待室、档案室、墙面、干净,无灰尘、污渍;天花板、风口目视无灰尘、污渍;桌椅干净,
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楼梯及楼梯间梯步表面干净无污渍,扶手栏杆表面干净无灰尘。公
共卫生间地面干净,无污渍、无积水;各种管道表面干净无污渍;各种物品摆放整齐规范。
2、室外楼区、停车场地的清洁。
3、夏季清扫庭院,冬季清理积雪工作,做到雪停即扫的标准。
二: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
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
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按照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织维修。
3、每日巡查 1 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
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公共楼梯间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贴、乱涂、
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空调安装位置统一
有序;阳台封闭符合规定,规格色调一致,不超出外墙面。
5、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
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
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定期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
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处
理。
6、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
管部门进行处理。
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
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
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
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按照住
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载人电梯正常运行。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8、小区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9、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 95%,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
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
故障有应急方案。
四: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
1、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日产日清。
2、小区公共区域(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 2 次,保持干净整洁;公
共楼道每日清扫 1 次,每周拖洗 1 次;楼梯扶手每日擦洗 1 次;共用部位玻璃每月清洁 1 次;
路灯、楼道灯每季度清洁 1 次;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
3、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 1 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检查 1 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
化粪池每月检查 1 次。每半年清掏 1 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定时巡查,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5、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五: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花草树木生长良好,无枯死、无树挂,适时修剪、疏密得当,有较好的观赏效果。
3、草坪生长良好,及时修剪和补栽补种,无杂草、杂物。
4、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
5、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6、园林建筑和辅助设施完好,整洁无损。
7、绿化地设有提示人们爱护绿化的宣传牌。
六:公共秩序维护
1、设专人 24 小时值班。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 2 小时至少巡查 1 次;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实施 24 小时监控。
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4、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登记管理。
5、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道内的单元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
花、草、树木等。
6、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
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七:车辆停放管理
1、按车辆行驶要求设立标识牌和标线。
2、规定车辆行驶路线。
3、消防通道中禁止停放车辆,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4、确保车辆有序停放,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
5、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
八:饰装修管理服务
1、建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2、建立装饰装修管理档案。
3、受理业主或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申报登记,与业主或使用人、装饰装修企业签订住宅室内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业主或使用人注意事项,包括允许施工的时间、禁止行为、装
修垃圾清运等。
4、装饰装修期间每日巡查 1 次现场,发现业主或使用人未申报登记或者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应立即劝阻;拒不改正的,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5、装饰装修结束后进行检查,对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当事人按照约定处
理。
6、装修垃圾应在指定地点临时堆放,采取围挡、遮盖、袋装等措施,及时进行清运。
九: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做到档案、记录等内容完整、准确,及时对文件资料和记录
进行归档保存,并使用计算机管理相关信息数据。
(1)项目档案
① 工程竣工验收档案。
② 物业承接查验档案。
(2)服务档案
① 物业服务合同。
② 设施设备管理档案。
③ 装饰装修管理档案。
④ 业主档案。
⑤ 物业服务日常管理文件、记录。
⑥ 公共秩序维护与管理档案。
⑦ 应急事件处理档案。
⑧ 投诉处理档案。
(3)经营档案
① 财务档案。
② 企业证照档案。
③ 从业人员人事档案。
服务地点:黑河市中房尚城。
其他费用:电梯费二层起价 480 元/年(3 层及以上每层增加 12 元/月/户),公共照明费:50
元/户/年,每个车库物业收费标准一年 150 元。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 1 年(合同签订采取“1+1+1”模式。合同每年签订一
次,第一年服务期满后,根据供应商履行合同情况,由采购人综合考核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下年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统一格式),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法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声明函,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并出具有效的法人、
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http://wenshu.court.gov.cn/)提供公告发布后网
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打印核查结果,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将否决其投标;
(5)供应商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提供公告发布后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打印核查结果,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的,投标将否决其投标;
(6)供应商自行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
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网站查询截图,打印核查结果,若有被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的将否决其投标。
(7)、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时间:2024 年 9 月 14 日至 2024 年 9 月 23 日,每天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
至 16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市铁路街 378 号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鑫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黑龙江省黑河市铁路街 378 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
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的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文件应按照黑河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编制,
并提交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本项目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黑河市中房尚城小区业主委员会
地 址:黑河市爱辉区幸福乡龙江路与雪松街交汇处附近南方向 120 米
联系方式:15804560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鑫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工商行房开公司 3 号楼(文化街 222 号)  
联系方式:   180456072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1804560722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河市中房尚城小区业主委员会
地 址:黑河市爱辉区幸福乡龙江路与雪松街交汇处附近南方向 120 米
联 系 人:黑河市中房尚城小区业主委员会
电 话:1580456005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鑫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工商行房开公司 3 号楼(文化街 222 号)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18045607221
电子邮件: 1804560722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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