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妇幼保健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泰安市妇幼保健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泰安市妇幼保健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泰安市妇幼保健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泰安市妇幼保健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3.本项目预算控制价:469.0944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达到国家相关要求。
3.需满足国家、行业、地方及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无。
6.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三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执行采购需求。
8.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9.投标人资格要求:
9.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服务能力及合同履约能力;
9.2投标人拟投入人员须具备保安员证书,持证上岗;
9.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山东”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4年09月14日起,至2024年09月16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09月18日前17时0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泰安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泰安市龙潭路386号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 话:0538-*******
2.代理机构:山东安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万达广场7号写字楼410室
联 系 人:安经理
电 话:176*****596
邮 箱:sdtaax@163.com
附件: 需求方案.pdf标签: 安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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