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华汇(北京)能源有限公司 2024-2025 年度污染物排放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0323654-37)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华汇(北京)能源有限公司 2024-2025 年度污染物排放检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9.6 万元,招标人为华汇(北京)能源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华汇(北京)能源有限公司 2024-2025 年度污染物排放检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汇(北京)能源有限公司 2024-2025 年度污染物排放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汇(北京)能源有限公司 2024-2025 年度污染物排放检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 投标人应为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检
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证书有效期范围内(CMA 认证);
3、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9 月 1 日至今)具有锅炉房环境检测服务业绩,监测项目至少应
包含废气、废水;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21 年 9 月 1 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9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90 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815 会议室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90 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815 会议室
七、其他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华汇(北京)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就华汇(北京)能源有限
公司 2024-2025 年度污染物排放检测组织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华汇(北京)能源有限公司 2024-2025 年度污染物排放检测
2、招标编号:20230323654-37
3、招标范围及内容
针对华汇(北京)能源有限公司直管锅炉房进行环境数据监测服务,检测内容至少包括:废
气(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油烟、非甲烷总烃)、废水(pH 值、化学需
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动植物油、溶解性总固体(全盐量))、雨水(化
学需氧量)、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昼间+夜间))。对以上介质采样并进行相应检测、
出具检测报告。
*具体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详见招标范围及技术规格书。
4、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4.1 服务期:自招标人通知进行首次检测服务开始至满 1 年终止(一年按 365 自然天计算)。
服务期限届满后,如果投标人有部分工作尚未结束的,投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
完成尚未结束的工作。
4.2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投标人资格
5.1 投标人应为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5.2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
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证书有效期范围内(CMA 认证);
5.3 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9 月 1 日至今)具有锅炉房环境检测服务业绩,监测项目至少应
包含废气、废水;
5.4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5.5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21 年 9 月 1 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5.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违反以下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都不得在同一服务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 年 9 月 14 日—2024 年 9 月 19 日
(北京时间 09:00-11:00、13:30-16:30)
7、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706 室
8、招标文件售价:本招标文件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代表须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应包含项目实施地点、服务范围、检测项目等关键条
款);
(4)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认定证书且在证书有效期范围内(CMA 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为报名开始时
间至报名截止时间任意一天,网页截图打印加盖公章)。
9、招标答疑: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最迟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以传真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0、投标保证金:\万元人民币,采用基本账户开具的支票(与北京通兑地区)或银行汇票
或电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号),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在投标时递
交。
1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 9:30 时(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
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12 日 9:3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
议,否则视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
13、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24 年 10 月 12 日 9:00 时—9:30 时(北京时间)。
14、接受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90 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815 会议室
15、本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汇(北京)能源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汇(北京)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翠林小区三里九号楼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90 号
联 系 人: 王聪
电 话: 67160107
电子邮件: zixunchu71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