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定制器材等加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某部定制器材等加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定制器材等加工服务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LNWQZ-F3010
三、项目概况:供货商能够按照采购方需求提供零部件加工制配服务。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1年-2023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须完成监管平台统一备案赋码: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审计报告完成备案赋码须可供查验真伪,且在审计报告中主报告及资产负债表等四表均有赋码,未完成统一备案赋码的,视为无效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2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注: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六)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七)提供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的承诺书(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八)无围标串标行为(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九)根据上级最新通知要求,自4月1日起,关停旧版供应商库,报价供应商参加各采购服务站和队属采购力量(以下统称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注册登录网址http://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报价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注册登录网址http://www.plap.mil.cn),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网站截图。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5.1本项目采取线下报名方式。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于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不含节假日及休息日)到云南省昆明市某部报名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5.2报名需携带资料:投标经办人信息完全一致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如遇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认证时填报的资料发生变更的,请事先完成认证信息及附件的变更。报名资料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确认后,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

5.3谈判文件不收取相关费用。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9月20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四)提交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9月20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李老师

移动电话:182*****821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朱老师

办公电话:0871-********

移动电话:158*****287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林老师

移动电话:152*****006

,云南,昆明市,五华区,昆明,08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定制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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